第二百零八章 汉中经略(2/3)
保证用于征战的大量粮草,在起兵之处就开始屯田,并将之发扬过大。屯田分民屯和军屯,民屯按是否用官牛,收成老百姓和官府按比例分成,大抵用官牛的,民四官五;不用官牛的,则以五五开。军屯之粮则全部归朝廷所有,多用于军事。
黄巾起义、董卓为乱、诸侯并起之后,天下战乱纷争,百姓流离失所,土地荒芜,粮食短缺,可谓民不聊生,中原大地到处都是因为战乱而无家可归的流民。
面对这种情况,曹操竖起“屯田安民”大旗,收拢流民,将无主和荒芜的土地借于他们耕作。虽然大部分收获是属于官府的,但流民借此勉强能够果腹,还得到官府大军的庇护,人身安全转为安定,比起之前漂泊无定、随时可能倒毙的日子来,可谓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流民与官府都从此举中受益匪浅,曹操也借此在各路诸侯中迅速脱颖而出。
历史上,曹操于许都屯田一年,当年就得谷一百万斛,借此“积谷以征四方“,成为其成就霸业的基础;此后夏侯敦,以及再后来的邓艾等都多次行屯,对曹魏乃至晋的征战皆起了巨大的作用。
但姜维亦深知,一项制度能够应运而生,顺势而起,主要还是因为时代背景之需求产生变化,正所谓时势造英雄,英雄既是人,也是制。
为上位者不可盲目推崇一项制度,必须视具体情况情理性选择。
譬如,对于安置荆州军民而言,他并不建议采用屯田之法。
略一沉吟,便道:“在下以为,屯田之策恐怕不适合荆州百姓。屯田制再好,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土地官有,将土地和耕牛、种子等物件租于百姓,并且收取高昂赋税之制。换言之,屯田的军民不过是官府的佃户罢了。而荆州百姓在家乡时皆是有屋有田的自耕农,小地主,若千里迢迢到了蜀中,不仅一无所获,自身反倒成了朝廷的佃户,其心中必有极大落差,亦必将转为怨恨,终究于国不利。”
诸葛亮闻罢,隐隐有些惊喜,心道,此子能够从百姓角度考虑朝廷施政得失,并非是一般的武夫啊。
他来了兴趣,有心考教一二,便问道:“那依伯约之见?”
姜维理了理思路,缓缓道:“而今地有遗利,生谷之土未尽垦,山泽之利未尽出也!当此之际,当将田地赋于百姓,如此百姓必定安居乐业,不复思乡也。”
诸葛亮露出一丝笑来:
“莫不是秦朝汉初之‘授田制’?确实也有不少同僚支持实行此制,譬如马良马季常便曾修书朝廷,建议实行此制。”
姜维又摇了摇头。
诸葛亮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少年,双目微微绽出一丝光芒。
大抵这个时代的田制,要么是以屯田制为代表的土地官有制,要么是以授田制、名田制等为核心的土地私有制,而姜维居然一连将这两种田制都否认了。
这让他产生一丝疑惑,便追问道:“既非屯田,又非授田,那伯约认为以何种田制为佳?“
但见姜维朗声道:“朝廷授田,应不分男女,按丁口授其田,认丁不认田,按丁征收赋役。譬如,凡年十五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四十亩,女子二十亩,如一家五口,三丁二女,则可授田一百六十亩。”
诸葛亮笑了笑,心道,这不就是“计口授田“么,也算是汉初授田制度的一种,也无没什么了不起的。
汉初行授田制,田地私有,不禁卖卖,由是承平百年之后,兼并之风日盛,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终酿成黄巾起义恶果。
“计口授田”虽然能够迅速使荆州百姓归附,但从长远看来,未来还是存在兼并的可能,倒不如土地公有的屯田制更能长治久安。
不过从姜维的谈吐表现可见,此子腹中所藏丰富,可谓文武兼修。这已然令他刮目相看,正要点评上两句。
但见姜维语气不减,继续道:
“朝廷固然应当将无主荒地授于百姓,但怎么授,谁来受,授田之期限几许,其中大有文章可做。在下以为,朝廷授于百姓之田地,可分永业田,口分田两类!”
“这两个倒是新鲜词汇。“诸葛亮微微皱眉,追问道:“何为永业田,何为口分田?”
“永业田者,朝廷授于百姓,为百姓私人之产业,可世代传于子孙后代,故谓之‘永业’,经得官府同意,亦可进行私下买卖;口分田者,乃朝廷暂租于百姓,保障其温饱,但此田仍为朝廷所有,百姓不得私下买卖,且一俟该口丁身死,则此田重又朝廷分配于新生人口。”
姜维顿了顿,见诸葛亮投来期许鼓励的目光,又道:
“实行此田制,好处至少有三。”
“其一,授田百姓手握永业、口分二田,只消勤加耕作,定能温饱无虞,免于沦为豪族佃户、奴婢之噩运;富者稍有一限度,贫者亦有一最低之水准;”
“其二,流民、野人,异民族,甚至豪族之佃户为求分得田地,当自愿献籍纳册,置于朝廷管辖,有利于化外之民转变为朝廷编户,使朝廷控制的自耕小农人数大大增多,进而保证赋役来源……”
就在姜维滔滔不觉,长篇大论的时候,诸葛亮双目炯炯,心中满是震惊。
他善于政道,旋即能够领会出来姜维所述新授田制与旧授田制的差异。
大抵屯田制度和授田制度,要么土地公有,要么土地私有,泾渭分明,判若天渊,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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