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兵户之争(2/2)
右都御史冷笑道。他一眼就看出户部侍郎跳出来的用意,户部不想出银子,若是皇上命令况且的第六卫出动,户部就省下一笔军费了,第六卫既然是用内帑建立起来的,出去以后经费自然还是皇上自己掏腰包。
如果派别人做钦差或者总督,总要带一些军队过去,另外也要增加一笔不费的费用。
按说户部的银子也出自国库,就是不拿出来户部的官员也没法贪污掉,为何如此吝啬,斤斤计较?
这就涉及到户部尚书、侍郎这些主官的利益了,银子是出自国库,可也就是那么多,各地现在都是经费吃紧,根本挪用不动,即便这样,各边关还是天天哭穷,要求增加费用,沿海各地告急,也无非就是这个意思。
一旦有战事发生,增加费用的要求是合理的,部队平时只是训练或者根本不动,花费的只是日常的费用,一旦开战,各种费用就会激增,原来给的经费肯定不够用。平时各部门都争相抢着要经费,给跟自己有关系的省份或者军队下拨,一旦到了吃紧的时候,户部拿不出经费来,受罪遭殃的就是户部的几个主官了,毕竟所有的军费都是由户部来规划的。
所以对皇上想派第六卫到沿海作战,户部第一个同意,要是另选一个总督,户部就得坚决反对了,谁都知道这次沿海各省缺的不是兵力,而是银子。
都察院右都御史却是恨的咬牙切齿,若不是在朝堂上,他铁定要上去跟这位卢侍郎撕逼,历来派遣总督巡抚这些钦差都必须经过察院,这可是实打实的权利啊,谁要是侵犯了这权利,真跟挖了察院左右都御史的祖坟差不多。
其他几部的大臣也是愤愤不平,由六部推选钦差可是好不容易历经多少年才争取到手的权利,说什么都得保住,卢侍郎仅仅因为经费的事,就想把权利还给皇上,岂不是背叛了所有文臣。
最初明太祖废除丞相制度后,自己统领六部,等于把相权全部收回去了,过后几代人下来,相权又一点点下移,许多权利重新回到六部尚书手上,当然最有权利的还是内阁。
原本内阁只是成祖建立的私人智囊团,并非正式机构,过后慢慢演变成中书堂,类似唐代时中书、门下、尚书三省长官组成的多宰相制度。
开始时的内阁成员完全由皇上指定,大臣们也没有意见,皇上的私人秘书或者说是幕僚当然是由皇上自己选定,等到大学士具有一定的权大学士的人选必须由内阁里的成员还有六部尚书、左都御史等公推,皇上可以否决大臣们的公推,却不能自己任意提出内阁人员的名单,刑部定刑也是如此,定刑必须刑部来判定,皇上可以推翻刑部的判定,却不能自己给官员或者案犯拟定罪名,除非皇上绕过刑部、都察院,利用北镇抚司来审案,这也是镇抚司被刑部、都察院恨之入骨的原因。
还有许多方面,原来属于皇上大权独握,渐渐都转移到大臣们手里,当然皇上还有最后的否决的权利,吏部的京察是对官员最重要的考核,也是由吏部独立完成,皇上也只能接受或者否决,一般来说京察没有被否决的先例,即便后世如神宗,都只能拖着不批复,却无法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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