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五)(1/2)
(十五)
“我知道不碍事,死不了人,但是……”
“但是,我讨厌血腥味。”
笙歌猛地抬头,精光乍现。
嫌弃意味十足。
哼,不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武松:“……”
我是谁,我在哪里,为什么我忠厚老实都大哥变得如此善变。
(′`)
大哥,一年有余不见而已,为何您就成了这副德性呢。
不知不觉间就能一句话把人噎住。
“是弟弟考虑的不周到。”
武松无言以对,只好伸出手默默的让潘金莲为他包扎好。
说起来,这点儿小伤,武松根本不看在眼里,可谁让大哥这么嫌弃呢。
武松看着低眉顺眼,动作轻柔的潘金莲,心中喟叹,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方才他下意识的就把大嫂归结为不安于室之人,没想到大嫂手脚还如此麻利,是个可以勤俭持家的。
如此一来,他也算是可以放心了。
“叔叔,不知你可是购置了宅院,住在何处?”
潘金莲一边收拾这绷带和金创药,一边柔和的问道。
笙歌冷眼旁观着这一幕。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潘金莲极美,克制之下少了几分风尘味,多了一些属于女儿家的柔和娇羞,不至于一眼就让人看出轻浮的想法。
的确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潘金莲与武松站在一处郎才女貌甚是般配。
容颜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在这个没有整容术的年代,是羡慕不来的。
对于这一幕,笙歌并不陌生。
毕竟这是在剧情中曾经发生过的。
只不过此时的潘金莲没有剧情中那般放肆和殷切罢了。
唉,一会儿她要不要继续成人之美呢。
要不要邀请武松来家中小住呢。
潘金莲不是死缠烂打之人,从剧情中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心思去勾搭就能看出来。
而武松呢?
笙歌认真在心中盘算了片刻,实在觉得潘金莲和武松走在一起的可能很小。
人言可畏,叔嫂又如何能够在一起呢。
好吧,她还是不做三观不正的人了。
也许对于武大郎来说,潘金莲可以跟任何人再次结为夫妻,但一定不能是武松。
一个是他放在心尖尖上宠着的女人。
一个是他费尽心思养大的弟弟。
难以接受。
“小弟没有哥哥赚钱谋生的本事,所以不曾购置房屋,依旧住在县衙之中。”
武松不知潘金莲其意,但依旧如实答道。
“县衙如此简陋,真能有家中舒心,不如叔叔搬来家中一起住着,也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毕竟似今日之事……”
潘金莲欲言又止……
可武松已然明白嫂嫂之意。
“若是叔叔肯搬来这里,定然不会再有那泼皮无赖敢前来骚扰。”
武松点头,有应下之意,只是他那善变的哥哥武大郎再一次跳出来猛刷存在感了。
“娘子,为夫不够勇猛吗?”
“武松既然成为都头自然是被委以重任的,你怎可让小家耽误了他为大家出力呢。”
“你我虽不能助他,但也不能拖他后腿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诌着。
既然没可能在一起,那就直接斩断潘金莲刚刚萌芽,还没有来得及想清楚的情愫,以防万一。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由不得人控制。
若是相处久了,潘金莲日久生情,爱而不得成了执念可如何是好。
她既成了武大郎,那么必会避免武大的悲剧。
武大悲剧可免,那潘金莲也许也可以有一个较为完满的结局。
“只是来家中小住而已,怎会妨碍公务?”
潘金莲声音中有些不快。
她自己也分不清是在不快武松不能与她同处一屋还是在不快之前一直对她唯命是从的武大郎突然开始果断的反对她。
今日之前,只要她说,武大便不会反对。
只要她要,武大便会不惜大价钱买下送给她。
所以,她虽然只是普通的平头娘子,却过的犹如县令家中的千金。
一个对她千依百顺唯命是从的人,为何突然转了性子呢。
难道是武大郎心灰意冷了吗?
还是说武大看出了她的心思?
潘金莲自己都没有发现,那个让她惊艳的武松,其实并没有占据她多大的心神和生活。
“若是有个急事儿呢。”
笙歌也不生气,不急不缓的反问道。
“不知弟弟意下如何?”
武松只是有些粗心,不意味着少根筋。
笙歌确信以武松的智慧可以听出她是拒绝他来家中同住的。
若武松真傻,在剧情中也不会对武大郎的死起了疑心。
“大哥说的是。”
“县衙住的很好,所以就不麻烦嫂嫂了。”
“至于嫂嫂所担心之事,武松亦会放在心上,会多让压抑巡逻此处的。”
武松顺着笙歌的意,拒绝了潘金莲的要求。
对于大哥不愿让他住到家中来,他虽有些不解,心中亦有些憋闷,可是他却不会违逆大哥的意思。
如果没有大哥,不会有今日的他。
也许他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所以,大哥于他而言,亦兄亦父。
父兄之言,他理应遵从。
“也好。”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潘金莲也着实说不出什么挽留的话。
虽依然温婉,可脸上的笑意却牵强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