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一章 喝完酒应该上路了(2/2)
。”我第一次失去了斗志,我知道自己不是老狗的对手,他看着我非常的兴奋。
“你要是不喝酒,那我就生气了,说不定这个小丫头会死掉,听话才是好孩子,喝完酒送你上路喽。”
老狗兴奋的说完哼唱起来:“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小妹妹唱歌郎奏琴,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爱呀爱呀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
这首五十年代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歌曲是老狗的最爱,他曾经就表示非常喜欢天涯歌曲演唱者周旋。
每当他杀人的时候,他都会哼唱这首歌曲,有人说他杀掉自己全家人之前,就是唱了这首天涯歌女。
此刻周围的人一个个都是退避三舍,因为老狗的确有神经病,清醒的时候很正常,但是每当他唱完这首歌的时候,就会发狂,似乎是另一个邪恶的灵魂出来了一样,如果有人在身边,可能也会被他当成魔鬼杀死。
“喝一杯吧。”
老狗流着哈拉子狞笑起来,电闪雷鸣,风雨交加,此时此刻苍穹之中的闪电好似要把一切破碎了一样,黑白闪烁之间,老狗的冲着我狞笑。
我想要拿起酒壶,可是老狗举起酒壶把酒倒在了我头上,酒刺痛了我的伤口,我浑身都在颤抖,麻木的身体已经让我失去了战斗力。
剩下的只有绝望和恐惧,我第一次感觉到自己不够强大,在面对老狗的时候,我是彻底的弱者。
“喝完酒应该上路了。”
老狗拍了拍我肩膀,他抓住我的胳膊,用力拉扯想要拆掉我的骨头。
我的膝盖冲着他的小腹顶了上去,他一动不动,就好像一个僵尸一样,根本不会痛,狞笑着拆掉了我的手臂。
我感觉自己的手臂麻木了,不能动了,整个人都已经彻底的失去了战斗力。
“我喜欢折磨人,因为折磨人的时候,我会感觉自己有一种成就感,我杀我儿子的时候,砍了他三百三十三刀,整整三百三十三刀,那是多么完美的一个数字。”老狗笑着舔了舔嘴角,拿出一把匕首,一下子刺在了我的胸口。
“你说你在临死之前能够承受多少刀。”老狗说完笑着拔出匕首狠狠的捅在了我的身上:“两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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