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九十七节 战前 1(2/3)
送达?”卫驰问道。“回禀将军,总计五千头牲畜,已经在昨日运抵狼猛!”另外一个文士起身答道。
“善!”卫驰点头:“下令全军,宰牛杀羊,痛饮一宿!”
大战之前,让士卒将官,大块吃肉。大口喝酒。
酒足饭饱后,积蓄起足够的体力,才能在接下来的奇袭中,保持状态。
“诺!”帐中将卒立刻领命。
顿时。整个狼猛邑外,瞬间变成屠宰场。
数千头牛羊被宰杀,肉被分发到细柳营上下的每一个士卒手中。
筋骨和皮毛则被收敛起来。
这些都是上好的军械原料。
当然,这么多肉,细柳营一顿时吃不完的。
但不要紧。吃不完的肉可以留着明天继续吃。
甚至,有勤俭的士卒,将发到自己手里的肉,分成好几份,有的马上就煮来吃,有的则收起来,明天再吃,剩下的挂起来,等到全军出塞外,在行军路上慢慢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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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义纵率领着云中郡的一千五百名骑兵,从云中进入了代地。
在高奴与长安出发的汉军汇合。
在清点了兵员后,义纵将全部司马以上军官召集起来。
“本将受命天子,统帅大军!”义纵一开场,就对着全军的司马们道:“天子诏命本将,务必扎紧口袋,不可放走北虏一人!”
“诸君可有信心?”
“回禀将军,某将等信心十足!”所有的司马全部昂首挺胸。
在场的人,每一个人都很清楚,眼前的这位轻骑将军。来头有多大。
更何况,这些司马中,至少有十人,是义纵的老部下。
“虎贲卫与羽林卫诸君……”义纵抬头看向自己的老部下和虎贲卫的那些熟悉的年轻将官。问道:“各骑可已准备完毕?”
汉室目前的胸甲骑兵,其实可能叫枪骑兵,更加合适。
因为他们的标配就是一匹高头大马,外加一柄骑枪以及一套锻造而成的坚固胸甲和一个高大的头盔。
这样的骑兵,显然比汉军其他的骑兵部队,更加笨重。
所以。在平时,胸甲骑兵,并不着甲,也并不装备骑枪。
他们甚至只会穿一件简单轻便的军服,连弓弩都不携带。
自然而然,他们在战前准备时,也会比其他骑兵需要更多时间。
每一个胸甲骑兵,在入列哪天,就已经被告知:骑枪与胸甲与战马,是他们的第二条生命,必须时刻保养和照顾。
每一个胸甲骑兵,每天会对自己的装备和战马,进行两个时辰以上的保养和照料。
甚至许多骑兵,与自己的装备和战马,常常同屋而眠。
“将军!”羽林卫的诸司马挺起了胸膛:“末将等皆已准备完毕!首战用我,用我必胜!”
虎贲卫的司马们也不甘示弱,纷纷昂首道:“请将军用吾等为先锋,克敌制胜!”
但其他司马听了却是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这么多天了,大家伙整天就看到,这些被天子和丞相捧在手心里的宝贝胸甲骑兵,成天不是在练习臂力和冲击,就是在擦着他们的骑枪和胸甲以及马鞍,甚至有人抱着战马的鬃毛,窃窃私语,将马当成兄弟一般。
除此以外,这些所谓的‘王牌’,一点也不像王牌。
当然……
他们的身高,确实是全军之冠的。
每一个胸甲骑兵的身高都不低于八尺,体重最轻的那个,估计也有三百斤。
但打仗又不是靠比谁高,比谁重。
讲道理的话,大家还是很不服气的。
特别是南军和北军的司马们,觉得这羽林卫跟虎贲卫也太把自己当一回事情了吧?
细柳营的丘八们,骑在大伙头上耀武扬威也就算了。
毕竟,细柳营是真有几把刷子的,大家心服口服。
但你虎贲卫跟羽林卫,这些‘老爷兵’‘花架子’凭什么这么大的口气?
义纵看了看南北两军以及自己带来的云中兵的司马校尉们的神色,当然知道,在军队里,吹牛逼,不会有人相信。
大家信服的永远是拳头的大小跟弓弩的射程。
能拉开大黄弩的勇士,不论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奉为上宾,引为良将。
“善!”义纵点点头,戴上自己的那个特制的胸甲骑兵专用的高大头盔,对着羽林卫和虎贲卫的将官们下令:“传本将命令,虎贲、羽林,紧急战前演练,让南军与北军的诸位同袍看看,为何我等羽林、虎贲骑士,每岁军费以千万!”
羽林卫和虎贲卫,成立以来,每年的军费就是成倍的向上翻。
到现在,已经涨到了几千万一年。
相当于每一个士兵一年要花一万钱来养。
这在汉军内部和朝野内外,已经引起了很多人的非议。
大家都觉得,这笔钱,已经足够养三个细柳营了。
你们虎贲卫跟羽林卫的士兵,难道是黄金打的不成?
“诺!”羽林卫与虎贲卫的将官们慨然而拜,然后,他们走出帅帐,相互看了对方一眼。
虎贲卫的将官们斜着眼睛,看了看羽林卫的将官。
然后,双方异口同声的道:“尔等好自为之,不要堕了陛下的威名!”
胸甲骑兵,过去的实践证明,哪怕是演练,也是很危险的。
因为汉军演练,追求接近实战。
所谓‘将万骑,行障塞,烽火逐虏。’
地方的郡尉,每年冬天,都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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