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未雨绸缪(1/3)
小歌与我们分别已有3个月,按阴间时间算就是6个月了,半年之久,足可以发生许多有趣有意思的事了。我和诸葛董事都非常关心,或者说,也非常好奇。
“小歌啊,我就想问,你都去了这么久,在哪边过得还好吗?”我问。做母亲都是这样的心情,儿女远离自己身边,总会牵肠挂肚,哪怕她是一只鬼,也是从我肚子里出去的,与生俱来就会有感情的。如今,我也不再惧怕她了,相处久了,也知鬼和人一样,都是有亲情观念,也是有做鬼的原则和底限的。千百年来,人类传说中的鬼是恐怖、阴狠、毒辣、狡猾、渗得慌的幽灵,其实,都不是真的,所有那些强加在鬼身上可怕字眼都是人类臆想出来的。还有就是,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刚正不阿,阳光向善之人,眼中是不会见到鬼魅的,因为那种人阳气太重,鬼阴气太重,鬼是不敢近人身的。如果是那种猥琐小人,阴狠歹毒之人,阴气很重,鬼魅就自然而然会找上门,也未为可知。小歌是一只善良的鬼,从不作恶,上次火烧书院是另有隐情,情有可原。
“很好啊。吃得好住得好,你们看,我都长胖一圈了。再这样胖下去,我都要减肥了。“小歌边吃边回道。
“小歌,那你住在哪里?有多少人住一个房间?“诸葛董事问。
“我住在城市里,一个鬼一个房间。“
“你在那里有父母兄弟姐妹,或者其他亲友没有?”我问。
“鬼是没有这些亲友的,要说有,也只是在阳间有。阴间都是孤家寡人一个,为鬼处事得当,讨鬼喜欢,可以很轻易与其他鬼成为好朋友。我在阴间城市里就有一大帮朋友,而且还乏有公差之鬼。”小歌说起这些小有得意之色。
“那还不是因为我们家的小歌貌若天仙,肯定是阴间第一美女吧?”诸葛董事问。
“也算是吧。我有天仙一样母亲,我自然不会差到哪去。”小歌更加得意洋洋了。我细看小歌,现在就像一个17岁的大姑娘了,乌黑亮泽的秀发像瀑布一样倾泻下来,直到腰际,头顶用长长的白丝绸绾成了一个发髻,插上银花簪,亮闪闪的。皮夫雪白,双眸含情带水,表情活泼可爱。腰肢盈盈可握,十指纤纤。没有敷粉,没有薰香,周身上下,没有彩色,只有黑白。要么就是一白惊艳,白皮肤,白眼珠,白牙齿,要么就是一黑到底,黑裙衫,黑头发,黑瞳孔。一看这颜色,或许才真是人鬼的区别吧。黑白色调,却也能衬托小歌阴柔天然之美,神秘幽灵之态,可真是越发让人有解迷之yù_wàng。
“你走了这么久,也不回来看一下我们?”
“你们又没有给我钱。每次出城门,要么是上头给令牌,要么是自己给城门守卫一万块钱。少了这个数(她举起双手,张开手指在我们面前扬一扬),不让出门。如果,谁都可以随便出门,官差们岂不是抓鬼都来不及,如果鬼管束不当,难免要祸害人间。到头来,天神就要降罪整个冥界。”小歌解释说。
“哦。按我以往的认知,还以为阴曹地府都是乱七八糟,又脏又臭,恐怖阴森,穷凶急恶,没有法度没规矩的社会。如今看来,以前是我孤陋寡闻了。”我说。
“这样看来,冥界还挺好玩的。”诸葛董事成天想到的就是玩。
“冥界其实比人间还要清明,社会风气极好,很安全。但是又太过迂腐,不近人情。俗话说‘阎王叫你三更死,岂有留你至五更。’正是说明了这一点,铁面无丝,循规蹈矩。“小歌继续解释说。
“哦,那很好啊,你在那里生活我就放心了。小歌,我问你,是不是只要我们烧钱给你,在你们那边就可以变成可用之钱对吗?然后你就可以拿钱交给城门守卫,来到凡间?“我问。
“是这样的。但是,也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出来的,不管你是通过令牌还是钱,一个月只能出来一次。在人间来说,就是一个月有两次机会招唤冥界的亲友。因为阳间1日,等同于冥界2日。”
“哦,我明白了。”
“小歌,小歌,你可不可以带我下去玩一下?”诸葛董事笑嘻嘻地,近乎讨好地问。
“暂时,还不可以,我初到冥界,立足未稳,还没有能力带凡人下去参观游览。陌生人到冥界,是要上报阎罗殿的,上头批准后,后面带人进来还要经过层层盘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小歌回道。
“我是神仙也不可以吗?“董事问。
“我不知道,下次打听打听。“小歌说。
“那有没有其他鬼带亲友下去啊?”我问。
“偶尔会有,极少,没有哪个人愿意下阴曹地府去玩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定有去无回,一不小心,阳间尸身被埋了烂了发臭了,那这个人就只能死了。”
“哦,哦,明白了。”我连连点头,大彻大悟。
“小歌姐姐,下次,若是时机成熟,你可一定要带我去看看。天上人间我都已看过,就只有冥界尚未涉足,一直以来都是我心中的一大遗憾。”
“好的,我记下了。如果事情办成,你这个小不点拿什么谢谢我啊?”小歌俯身凑到董事面前说,用眼瞪他。
“这还不好说,到时候,我带你到仙界去玩一下。”
“好,一言为定,拉勾。“小歌欢快地答应了。
于是,小歌与董事两个孩子各伸出一只小拇指,拉起勾来。齐唱道:“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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