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 自杀谜案 三(下篇)(1/2)
花开花落,月落日出,乃是自然地规律;生老病死,七情六欲,则是天道轮回。在这个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生命体终究是ròu_tǐ凡胎,只能遵循天道的自然法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丝毫也更改不得自己的生命运作的规律,否则只能是身死命亡的前去阴曹地府报道,然后由地府判官在那生死簿上勾上一笔,从此就与这个美好的阳间世界说声拜拜,等候新的生命轮回,所以浩浩天道,违逆不得。当然,除了一些极为少数的异类,如《后汉书.方术列传八十二》中所曰:东汉方士费长房,汝南(郡治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曾为市掾,传说从壶公入山学仙,未成辞归。能医重病,鞭笞百鬼,驱使社公。一日之间,人见其在千里之外者数处,因称其有缩地术。当然,还有现今的大变态凤凰小妞,俱是违背了天道自然循环的生命体,可见,现在我们所说的天道并不能约束他们这些远远超越了普通人类的生物了,又可见,我们现在人们口中所讲的天道极有可能不是最高层的法则,否则也不会任由一些神通广大的生命体逍遥自在了。后来在与凤凰小妞的闲聊中(家法伺候之后),我终于知道了天道乃是庞大的法则,分为九道天地法则,最低的就是限制我们普通人类的第一道法则了,控制人类和其他一些低等级生物的生老病死,七情六欲的,之后的第二道法则是控制一般修行者的运行规律,比如空灵寺的凡空大师就是第二道法则需要控制的人类,第三道法则需要控制的生物就是诸如费长房之类普通的未有飞升仙界的地上散仙了,至于第四道法则则是需要限制诸如仙界中天庭里一些拥有强大力量的神仙了,比如二郎真君二郎神,三太子哪吒之类了,那第五道法则就是属于高层次的无上法规了,则是约束诸如玉帝之类的仙之首领一般的人物了,那第六道天道法则则是约束佛祖之类的已经具有了自觉,觉他(使众生觉悟),觉行圆满拥有最高果位的无上佛者,凤凰小妞还洋洋得意的在我耳边轻轻的咬着我的耳廓说那第七道法则就是控制她的,也就是控制这方宇宙中唯一的四大原生神族(白虎神族,青龙神族,玄武神族,还有她的凤凰神族)的法则,至于第八道法则就是控制比之还要高等的生命体的法则了,还有那最高等的第九道法则,乃是最奥义,最高深的可以幻化改造无数大千世界,中千世界,小千世界的法则,至于法则到底是什么内容,就不得而知了。
我听了之后,深感这个世界的神奇,这个宇宙的奥妙。我自己按照小妞所讲的内容来说,也只是第三道法则内的人物啊,再看看人家凤凰小妞,已经是第七道高等法则内的大人物了啊。哎!人比人,气死人啊!不过话说回来,人家毕竟是这方宇宙的四大霸主之一的凤凰神族的公主,其处于第七等的法则之内也是情有可原的,至于我嘛,现在处在第三道法则内已经是烧高香之后的结果了,还算是仙人之类的生命体了呢,照做以前,只能是第一道基本法则内的蝼蚁之类的生物了,现在我已经比较满足了。
言归正题,至于那位已经成了我家凤凰小妞丫鬟的闫珍珍,已算是第三道法则内的人物呢。正因为她已经是第三道法则内的人物,所以,在这个世界上(现在地球上的人间世界),她已经算是一个至尊的强者了,她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上的生物了,除非是像我这个有极高级别的人物(凤凰小妞)庇护的人,否则她就不能随随便便的向第一层基本法则内的生物(普通人类)出手,这也是法则的公平之处,高等级的生物绝对不能向低等级法则内的生物随意出手干预,哪怕是处于正义也好,否则这个世界乃至这个宇宙都会乱了套的。所以言之,现在闫珍珍对了诸多的人渣出了手,正义是一回事情,可是天道法则是另一回事,既然你破环了规则,就会有惩罚降临,这不是吗?地府直接联合我们人间的特殊机构出手来解决了,退一万步来讲,就算是我们这个联合行动小组不能解决这件事,那么等一下出手的,可能就是仙界的某位大能了,总之,总有你抵挡不住的时候的。不要想着能够逃脱天罚。现在事情圆满的解决了,这也算是大快人心的结局吧。人间少了一位杀神,地府少了一件麻烦事,而我家又多了一位成员,闫珍珍鬼修,凤凰小妞的丫鬟,同时也是精灵公主,龙宫公主,朱雀妹妹的丫鬟,小洋妞米莉亚不算在内的说。
至于京城警察局那边怎么说,怎么处理,这就不是了,毕竟,最低等级法则内的生物是根本没有资格和高等级第七法则内的至高生物相提并论的。
本来棘手的事情就在凤凰小妞出手后极为简单的处理了,这就是高等级别法则内的生物的强大之处,就如同蚂蚁打架,大象劝架一样的。谁敢忤逆大象的意愿?否则不要说是打架的蚂蚁,就是蚂蚁窝也会给大象一锅端的呢,实力差距过大。所以上层也是没有什么好讲的,再说了,事情也已经比较圆满的解决了,还想怎么样?
唯一的不足就是我随着凤凰小妞回家之后,就被罚跪在了洗衣搓板上了,一跪就是五个小时,跪的腿发麻脚抽筋的还没有晚饭吃,哎!谁叫人家强势呢?最后还是精灵公主温柔的对我好,赏了我一口桂花糕吃,结果还没有入口,就闻见一阵香风的,嘴边的桂花糕没了踪影,抬头一瞧,居然是龙宫公主敖鸾抢走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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