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 混沌世界(二)(1/2)
对于苏联,王振宇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他和许多没有背景只有背影的80后所面临的个人发展的困境如果真的要追根述源的话,和这个庞大的红色帝国是无法分离。
后世很多人在上抨击毛爷爷如何不好的时候,王振宇还是十分客观的写道,无论怎么讲,如果不是毛爷爷,那么我们要么如台湾人民一样彻底幸福了,要么就如东欧人民一样彻底悲剧了。既然前者没有把握,那么后者能避免也是好的。
“大公路计划必须进行,和大铁路计划同步,我们的大铁路和大公路计划的第一步目标是各省省会之间必须通铁路和公路;第二步,是省会和重镇之间通铁路,省会和县之间通公路;第三步则是将来条件允许了,村村同公路,现在我们先做第一步,省省通工程,大家要在7月前做出计划来,然后动工,这个资金是不用纳入政府预算的,无需通过两院,项目要尽快上马,要有效率。。。”
这项在当时引起广泛争议的《大公路计划》的总里程为万公里,按照后世的标准都是九米宽的二级公路,初步方案是十二省同时启动,主要方向是在前清驿路官道的基础上进行拓宽和水泥化,计划是投入六十万到八十万人的施工队伍,花三到五年时间全线铺通。用途则是通行用已经和法国谈妥引进的卡车技术进行国产的卡车和目前年产量还只有三千辆左右的中华牌小汽车。预算是投入水泥九万吨,砂十八万吨,石子二十二万吨,钢筋二万吨。每公里的造价只有铁路的四分之一,所有总的预算投入在一百亿华元左右。考虑到架桥和各种安全风险,这个数字一般只会多,不会少。
但是王振宇依然果断签字,不说别的,没有路如何富就是一个大问题!而且这个计划一旦启动,很多农村劳动力在农闲的时候就能获得一笔进项,这可以有效的改善他们的生活。至于如何把这笔资金运作过来,目前王振宇的资金运作模式很简单,凡是银行增发的货币都按照百分之十五的标准截留给南京方面作为国民政府的铸币税,弥补他们的财政税收不足。同时余下的款子银行自行截留百分之二十五,用于提供贷款。而作为大头的百分之六十则会作为军事委员会的收入划入军事委员会的账户,而王振宇要使用这笔钱的路数也简单,以国防工程的名义使用,而且只要列入国家机密,还可以成功避开两院的表决。比如这个大公路计划,走的就是这个路数。直接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军备部的名义设立项目,然后发包给中华开发总公司,然后这笔钱就十分自然的走到中华开发总公司的账上了。
相对于各派组成的政府,中华开发总公司虽然也存在**和贪污甚至挪用的现象,但是由于是企业性质,处理起来程序简单,牵扯较少,而且成本较低,不仅是容易控制和处理,在项目的执行的效率上也比政府高的多。但是这里就存在一个是否合法的问题了,虽然中华开发总公司在中国南方地区早起建设中起到了十分关键的作用,但是其运作模式毕竟是不合法的。王振宇在非常时期用非常手段固然是没错,而且事实证明这样操作的结果确实有效的促动了整个南方地区的各种工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到位,更重要的是由于有比利时和卢森堡的工程师牵头负责,他们的项目在质量上也是十分可靠的,避免了后世诸多的豆腐渣工程。但是不合法就是不合法,也许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本身没错,但是王振宇背着政府利用一家公司占用了如此巨大的资金和如此众多的项目,在法律上不合法,在利益上也属于独占行为。根据后来不断弹劾此事的议员调查,中华开发总公司的存在和发展的短短几年间,到最终被拆分的时候,总资产从民国元年的10亿华元膨胀到了900亿华元,占到了国民经济总量的三分之一。负责该公司营运的叶氏家族的资产从最初的3000万华元膨胀到了民国十年的80亿华元,而王氏家族的财富在民国十年也达到了45亿华元,合在一起已经是富可敌国了。实际上当王振宇完成南方地区统一的时候,中华开发总公司这个庞然大物就已经引起了各方的不满,甚至还引起了王振宇自身的警惕,所以在黄兴病逝的时候,中华开发总公司就被一分为三,设立了中华军工集团和银联储(或者叫华联储)。
但是这家公司依然承包了政府70的基础设施建设,不过在王振宇的控制下,该公司在城市建设这一块只被允许参与水电和排水系统的建设。毕竟还要扶持其他的资本家发展起来,如果中华总公司通吃,那不用几年,该公司就会因为缺乏竞争就会变得和政府没有什么两样了。
不过在民国早期,这家公司的历史作用还是十分明显的。12年,中华军工集团,中华钢铁联合公司,中华银行联合储备管理委员会,中华航空总公司,中华航运集团,中华交通建设集团,中华电话总公司,中华城建集团八大商业巨头牵头组织大型庆典和文艺晚会庆贺中华开发总公司的前身湘西开发总公司成立一百周年。。。
扯远了,正当王振宇在谋划整个南方地区下一步发展的时候,在日本东京,一个秘密会议正在举行。
秘密会议的地点在时任首相寺内正毅的官邸里举行,出席会议的都是目前日本政界的精英人物,立宪政友会总裁原敬、宪政会总裁加藤高明、国民党党首犬养毅,新任外务大臣本野一郎,内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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