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2章 三农问题(三)(2/2)
责任,那些被你们轻视的农民也是有责任的,而且我可以明确的说,他们甚至还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如果是把他们放在农村,束缚在土地上,他们的能力也就是一年几千斤谷子而已。但是我要告诉你们,农民只是一个职业,而不应该是一个身份,龙生龙凤生凤也不应该是我们这个国家未来社会结构中的正常现象。我们要建设一个制度,让我们民族中真正有才华,有能力的人不因为出身,不因为家庭,不因为背景,不因为关系而被埋没。只有这样,我们的国民才会欢迎我们的制度,而不会充满抱怨和失落;只有这样,我们国民才会认同我们的国家,而不会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历史上二十万满洲入关,二亿汉人束手无策,任人宰割就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那请问委员长,我们在农村地区的改革该如何进行才能实现您刚才的设想和要求呢?”熊希龄听到这里轻声插话问道,他也是第一次发现王振宇那么能侃。
王振宇伸出了三个指头:“其实简单来说只有四项基本工作,做好了,我刚才的设想就有希望实现,就能实现。这第一,是要打破封建宗族势力对于农村的统治地位,这个封建宗族制度上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社会,这个我们不否认。但是另一方面也滋生了许多社会问题,比如对人丁的控制,比如以家法代替国法,最终也导致国人眼中只有家而没有国。而我们目前推行的县人治县制度也因为这个封建宗族制度而走到了一个瓶颈上。这些贪婪自私的封建族长一方面通过县人治县制度获得好处,另一方面却不允许别人把手伸进他的地盘,这就是很自私的小农民意识了。所以我的设想是设立乡村警察制度,先让那个家法作废,至于乡村警察都属于中央派出警察的范围,一般不从当地招募,全部由退伍军人担任,直接隶属于司法部和公安部。然后第二是村一级坚决不搞民主选举制度,甚至允许世袭存在,允许在不违反法律基础上的威权主义存在。这个我也有我的观点,农村这个地方一般都是聚居,而我们中国人一贯也是帮亲不帮理的,这样的地方搞民主,搞出来的也就是四不像的结果,不如不搞。所以根据第二我还想出了第三,村一级不设立行政机构,只设立服务机构。平日由村长或者族长带头,修修路,挖挖渠什么的,就不要把收租之类的行政权力混进去了。各商镇的农渔会这样的机构可以把这部分前朝又士绅承担的工作接过来,一方面帮助农户生产销售,另一方面则承包部分政府职能。农渔会在民国十年前全部由所在镇的农户自己选举管理,我甚至觉得还要让其拥有一部分发展基金,用于低息放贷给农户。第四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我们光把上面三项做了,也只不过是缓解农村的矛盾,对于整个国家的发展能起到的实质作用还是太过有限,所以这最后一点,我的想法很明确,要通过各种政策,把我们的农业朝着农场化的方向带,包括大笔的政府农业补贴。同时要想办法把由此产生的富余的农业人口引进到城市里,让他们变成产业工人和消费的主力军。这一点教育部蔡部长你们要注意了,不要光注意大学和基础教育的投入,还要多办些技术类职业类中专用于培养产业工人。我在这里还要提醒各位一句,过去一年,我们上了那么多项目,南洋的商人,浙江的商人开办了那么多工厂,看起来都赚钱了,但那是建立在欧战爆发需求猛增的基础上的。一旦欧战结束,需求必然由外向转向内向,而国民政府要做的,就是要让国民富裕起来,不然消费需求不足的结果是很严重的,我就说这么多,具体办法你们合计,我最后还提一点,你们最好先选一个省做试点,比如说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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