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无声的脚步(1/2)
唐吉柯捏着叽莫人莫卡的力道不增反减,他微笑着说道:“所以我决定给它点更深刻的教训,不知道这些东西对哈里斯家族而言是否很重要?”
莫卡唧唧呜呜的惨叫声中苏莉雅神色平和:“它们属于不是奴隶的奴隶,为了不影响它的工作,您还是轻一点吧。叽莫人要雇佣到不容易,并且受教会的监护,轻易不能伤害它们的性命,否则会遭到惩罚的。”
唐某人无奈的耸耸肩随手把莫卡丢到一边,“滚蛋吧,小家伙,别让我再见到你。”后者哀叫一声一溜烟跑得没了影,倒是吉卡还捧着苹果儿安静的站在一边。唐吉柯把糖果抛给它之后,它感激的鸣叫几声说道:“神弃者老爷,吉卡谢谢您的赏赐。吉卡饿,莫卡总是抢吉卡的食物。”
唐吉柯拍拍说问他的女奴:“吉卡、莫卡,它们是兄弟么?它们老是嚷着饿,难道哈里斯家连几个小东西的胃都填不满?”
“不是的,主人。叽莫人长得都差不多,没怎么见过的确不好区分。”她还没说完,吉卡就插嘴道:“你们大个人不穿衣服的时候,都一个样。”这句嚷嚷惹得唐某人大笑:“你见过很多不穿衣服的人么?”
“吉卡可以在城堡的四周查看,很多窗户,很多人。”这个他倒是听懂了,窗户外的偷窥者,很适合叽莫人,想来一定见识过不少东西)
“主人,叽莫人不用喂太饱,那样它们就会消极怠工。它们是天生的懒虫,必须得给它们一些鞭策。”说着她冲着吉卡命令道:“回去,叽莫!”这一声命令立刻得到执行,吉卡嗖的一下就跑没影了。
周围终于只有他们两人了,吉维塞女孩弓着身头低低乖巧的站在唐某人跟前,她柔声说道:“主人……昨晚上……我,我……”
唐吉柯挥挥手,他对此并不在意,女色这种事情他向来追求随兴,哪怕面对的是奴隶,他都不会采用强的,“我喜欢女方更自愿一点,而且我还得考虑考虑将来你会跟哪个男人过。”事实上他可从来就不是个急色的人,很多时候他更喜欢那种擦枪不开的那种心跳感。
“没人会娶一个吉维塞女人,除了吉维塞人。主人!而且我还是一个奴隶,如果我不是,那我就是在街头张开双腿收银币的流莺,或者是替某些出得起大价钱的人服务,随便干点什么都行那种。”
“那就找个吉维塞人。”唐吉柯沿着城墙走去,随口道:“如果你只是为了昨晚的事情,没什么必要分辩。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随时跟我上床的女仆,而是一个能够替我把庄园新种的花朵打理得漂亮的花匠。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吉维塞女孩紧步跟上,赤脚上的铃铛叮当作响,她垂着头回答:“是的,主人。”
“我只是好奇,你那轻盈的脚步是你的老师训练出来的,还是自小就被训练出来的。”昨晚上苏莉雅在接近他的房门之前脚步声几乎听不到,连带着脚上的铃铛的声音都很小,只有在进来的时候,脚步声才带动铃铛发出声音。这种步法倒是引起了唐某人的兴趣,虽然他也能做到,但那都是花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来训练的成果。
“每个吉维塞人打小就被训练,走路不能发出声音。我们崇尚自由,所有的自由,随心所欲,无拘无束。”
“自由旅行、自由的挣钱方式、自由的进出别人的地方、自由的与人打交道,是这样么?”唐吉柯问道,吉维塞人四处旅行,当他们在某处停留的时候便会就地做生意,卖手工品,当神棍骗钱,设局诈骗,偷窃,杀人,很多领主对他们并不太欢迎。
吉维塞女奴低头沉默,显然大家都那么认为。唐吉柯对他们反倒没有大多数人那样的鄙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在我看来,很多王国子民干这种事情只会更多,并且更过分。反倒吉维塞人,你们挣的钱大多是用在维持生活和旅行而已,而这方面的钱财需求,要比奢侈生活容易满足的多。”不过分贪婪,不干太过于出格的事情,这也是领主贵族们容忍着吉维塞人存在的原因。
“您的确拥有着不同常人的见解,主人。”
唐某人摆摆手,“少恭维了,很多人都知道,只是不在乎而已。而我是马童出身,能够理解那种生活。说起来,你走路的铃声太吵了,我想清静清静。”话音刚落,刚刚叮当的声音瞬间减到最低,而女仆的脚步明显慢了下来,不过依然跟得上神弃者的步法。
“恩,就是这样。”唐吉柯转过身倒退着前进,观察着吉维塞女孩的脚,她每一个脚步的距离都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快的步频,但是从提脚到落脚的动作都有些别扭,唐某人看出来那是为了使脚上的铃铛的摆幅尽可能的减少,“这几乎是一种近似的本能。”
“我们从学走路时候开始,就被佩戴铃铛,时刻要求不发出声音,铃铛已经成为了我们脚的一部分。十岁的时候,我就被卖做奴隶,后来莱尔娜老师认为我走路没声音会吓着客人,就要我带上铃铛,并且必须发出声音。”
唐吉柯重新转回来继续走,这种步法轻易学不来,不太现实,不过对收敛脚息唐某人有自己的一套方法,他只是好奇而已。
“那么除了脚步轻,你还会什么?我不说你老师教的那套。”
“我当时还小,而且我的父母只是事业者,就学会一点算术,如果是打击者家庭,他们还会训练身手和用匕首的技巧。”苏莉雅有些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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