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法庭辩论(2/2)
几次治疗,对一些治疗后的患者也有过一些了解,我们西岸市议员会议一致通过有意请茜茜软件公司为这些精神病患者治疗,我们西岸市全体议员恳求药品器械监督司,为茜茜软件公司颁发允许茜茜软件公司产品进入医疗行业的资格证书,因为茜茜软件公司的这种产品没有叫病人打针吃药,没有叫患者住院观察,它能在不知不觉中就能治疗且有效针对精神疾病。我还想问一下药品监督管理司,究竟有什么样的疗效才能得到你们的许可证呢?像茜茜软件公司疗效这样显著的软件都不能获得许可证,那什么样的药品器械才能获得许可证?
同时现在的游行示威活动的根源是你们药品监督管理司不批审茜茜软件公司的申请引起的,所以为了维护全市的社会稳定秩序请药品监督管理司给茜茜软件公司颁发有效的治疗许可证。”
原告律师说:“反对被告方的证人的证词与本案无关的陈述。”
审判长:“反对无效,证人的证词确实与本案有前因后果的关联。”
原告律师:“原告证人要求出庭作证。”
审判长:“允许原告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证人宣誓后说:“我是瑞恩医院院长露丝,被告茜茜软件公司赖茜和三名员工确实被我院精神分院误抓入医院治疗,此期间被告赖茜使用了其公司的失忆软件才逃离。
茜茜公司的经理赖茜确实为我院的一百多名精神病人作过一次十分钟的集体治疗,治疗效果我们做了较为详细的统计,在这里只是说一些简单数据:在这十分钟的无任何接触的治疗中,总有效率达百分之百,明显好转率百分之九十,治愈率百分之七十三。
这个数据是我们精神分院治疗所不能达到的,说实话,治愈精神病是个长期的治疗过程,一般患者要长期服用药品甚至终生服药,而茜茜公司只用十分钟就治好了百分之七十三的患者,而且是在没有服药的情况下治好的,我认为这是对广大精神患者的一个福音,这种先进的治疗方法应该得到社会的承认和尊重!”
原告律师在自己的证人陈述时曾两次举牌反对,但审判长仍然不理会,这在历次的庭审中自己律师叫停自己证人实属罕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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