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改变(1/2)
所以说计划没有变化快呢,席虹很快就不纠结了,食堂那边有新情况了。
食堂的内部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了,可是外部环境却变了。招待所是开在广场里面的,现在县上改造到了广场这一块,要把广场全部打成三合土的,然后安篮球架,架灯,要把广场变成灯光球场。
修好后,主席台移到靠公路那面去,并且修上围墙和大门。靠小河沟这边倒是不变,进招待所也依然可以往这里进,但是等修到里面的时候,进出就不会方便了。而且从长远来看,等以后一步步规划好后,招待所的大门再开在这里就不合适了。
另一个,现在大多数单位的食堂全都改为自负盈亏,招待所的虽然早就承包出去没管了,但是,大门要改,就只有拆食堂这里,所以食堂这个地方马上就没了。
伙食团改为在政府办公大楼旁新修,至于到时候修好后包给谁那就不好说了。改大门对录像厅来说倒没多大影响,本来就是单独开的门的,可是广场修大门对它的影响就大了。
一般人们进来都是走公路这边的,而现在要改成走小水沟这边的小路,晚上就有个安全问题,一开始可能不显,可是长久下去就肯定有影响的,而且电影院旁边也在规划一个小的放映厅,专放录像,人有那么多,本来是不怕抢生意的,但是这里的安全隐患一出,就算进的带子再新,不方便人家也不会愿意来的。
好嘛,要是早上个几天,席虹哪还用浪费那么多口水啊,就这一下就可以把全部问题都解决掉的。等一个未知的决定是绝对不行的,那么现在就只剩下如果食堂还要开下去,另外选址自己挂牌子就势在必行了。
现在三姑一家都在食堂做的,爸爸倒是对于继续做下去完全没有异议的,可是他和杨卫国跑了两天。也没有找到一个适合的地方,开餐馆需要一个足够大的场地,可是除了单位,哪还有那么大的地方呢。现在用以前的住房改的门面完全没有合这个要求的地方。
不过也不是完全就没有一点办法了。以前县里的垃圾场是在县城里的。现在规划之后新的垃圾场搬到城外了,这块地现在县上就准备拍卖使用权。
一来这个地方不算城中心,二来这块地皮说小不小,但是说大也不算太大,至少开个工厂就显得不够了。而且最重要的是。对于这块地皮的使用县上是有限制的,不能用于开噪音大,有污染的工厂的。再一个单位的地盘都是直接划拨的,自然没有单位参与了。五万元的底价对个人来说,足以让很多人止步了。
咦?原来现在就可以买地了的吗?
席虹简直大喜过望,先不说位置问题,就算现在这里不算城中心,但是县城本来就小,这块地又在公路边,就算她没有县城未来二十年发展变化的认知。她也知道这个地方不错好吗!等城市发展起来了,这个地方今后会是商业中心啊啊啊!
更何况,现在不管买什么,房子还是地,以后都只会赚赚赚!几十倍的赚啊!
最最重要的是,爸爸手里的钱这下有去处了!但唯一伤脑筋的也就是钱的问题。
五万现金,爸爸存手里的,加上预留出来进货的钱,然后录像厅那里,买的早的放过无数遍已经很久没有放过的带子。现在有准备在乡下开录像厅的来接洽,以五折的价卖了出去,又收回了几千。然后食堂那里,把今年的分红预提出来。凑一凑也就够了。
但是地买下来后事才开始呢,还要修房子、装修,还有等到食堂这里拆了的话,承包合同就算到期了,除去后来自己陆续添置的,以前的全都要还回去的。添置这些东西即便是两家分摊也是很大一笔钱了。这笔钱从哪里来就是个问题了。
爸爸的意思是也找几个人合伙,席虹必须不同意啊,她的理由也很有道理,如果不能保证独立产权,随便做什么事情都要几个人共同同意,实在是太麻烦了,要是其中一个有点不同的想法,这个皮就不知道要扯多久,这样子,还不如不买呢。“师傅多了房子歪”这个道理爸爸也赞同,但是这个钱的问题又是必须得解决的,不先把这些都准备好,地皮一拿到就需要马上动工的,不可能一边修一边找钱吧?那万一找不到是不是就只能停工了?
现在生活虽然慢慢的在好了,不过谁家会有那么多钱借给你啊?毕竟这不是几百几千的小数目。而且跟人借钱,还有可能是很多人,总是觉得没办法张那么多的口啊!又不是日子过不下去了,又不是实在急需,人家问一句借钱做什么,该怎么说?真的不会有人讽刺“多大的头带多大的帽子,没钱就安安生生的呆一边吧”吗?
毕竟这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还上,临时周转一下的事情,时间长了,人家也要担心自己借出去的钱会不会打水漂了啊!
不过席虹有办法,私人不好意思借,我们跟银行借——贷款!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先把地拿到手再说!席虹打着何光明的旗号说她去联系后续借款的事情,让爸爸抓紧机会去把地拍下,这的确是一个赶时间的事情,并不是只有他们才有眼光的,别人也有看上这个地方的,不过,因为开始大家都只是观望,最先去联系的人家还在磨价钱,看能不能以更便宜的价格拿到,讨论总是花时间的么。
而爸爸这边因为没有认识的能说话的人,老老实实的就是以开出的价格谈的,到最后费了一点周折,以五万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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