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九节 恒乐之境(2/2)
一直用理智来做事,可那一次让事情往好的方面发展,那一次内心不是充满矛盾纠结,充满伤感痛苦。反倒是当感情占据主导,跟随内心情感而为,结果却总是有出乎意料的惊喜。
理智并不能控制住情感,所能做的就只是压抑住情感罢了。
王薇薇一直说他是个懦夫,林惊云也说他是个懦夫,他的确很懦弱,没有当一个坏人,没有当一个混蛋的勇气,他不想伤害身边亲近的人,却总是事与愿违。
总是想着这些问题,总是矛盾纠结着要不要?虽说他早已经习惯了,同时也感到厌烦。
他讨厌这样,总想得到又害怕失去,他感觉自己都快成了一个神经病了,左右摇摆不定,何以不能坚定决心,坚持决定,绝不改变。
其实齐不扬早就这么做了,只不过感情的因素导致他的失败,就像林惊云,他总是说绝对不要突破最后的ròu_tǐ关系,结果还不是突破了,多情又想专一这条路走不通,那是不是应该走另外一条路呢,像林惊云说的那样当个混蛋,像王薇薇说的那样。
在美国的那段日子里,在王薇薇的鼓动下,齐不扬的确做出了改变尝试,其结果也是让人满意的,方淑双明知道他有未婚妻,还有情人,却默认两人的情人关系,要知道方淑双的性情为人可是传统端庄,齐不扬是绝对想不到她会接受的,可结果就是这么出乎你的意料,也许是因为他做的足够多,感动方淑双了,打动方淑双,这是不是可以推断出只有你做的足够多,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后来,回到国内,没有王薇薇在身边的督促,性格所然,他又渐渐恢复成原来的那个齐不扬,畏头畏尾,优柔寡断。
想到这里,齐不扬看向许俏恩,温柔的说道:“俏恩,如果我是个混蛋,你还会爱我吗?如果我斩断这段感情,你是否又能忘记曾经美好的一切,与我成为朋友。”
他不想成为朋友,他想得到她,得到这个第一次爱上的女人,是的,他就是如此卑鄙贪婪,无论他愿意不愿意承认。
他就是如此卑鄙贪婪,这个声音在齐不扬脑海回荡,却让他心头一震,很快却无比的轻松。
他承认自己是个卑鄙贪婪的男人,竟让他如此的轻松,就好像卸下了所有的负担和沉重的精神枷锁。
撕掉脸上这虚伪的外装吧,勇敢的接受自己就是个无耻的混蛋,齐不扬你并不算是一个标准的好男人,你更不是一个圣人,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男人。
试一试吧。又有一个声音在脑海想起,齐不扬很心动,然后蠢蠢欲动。
突然间胸臆充塞豪迈,只感觉世间所有的事情都是那么渺小,所有的事情都可以淡然一笑,就算林惊雪离开他,就算生死离别,只要你能活的轻松自在,只要你的活的随心所欲,而不是如此的痛苦纠结。
齐不扬的眼神变得很奇异,好像走火入魔一般。
齐不扬突然似发疯一把的哈哈大笑起来,笑的如此畅快,就好像将心头所有的烦恼堵塞都全部笑不出。
他的笑声让隔壁房间的林惊云听见了,林惊云闻声一惊,“该不会是疯了吧。”
心里有些担心,很想过来看一下,最终还是打消念头,不过如何,让他自己面对吧,我不能永远帮他,能帮他的只有他自己。
齐不扬笑完之后,脱掉自己的鞋子外衫,上床掀开被子在许俏恩身边躺下,合眠而睡。
难以想象,他这样的君子,居然会做出如此卑鄙无耻的事情来。
他和许俏恩在用一张床共眠过,如今只不过是重温旧好。
不过比当初要更好的时,他可以抱着许俏恩睡,是的,齐不扬张开双臂,把这个美丽睡仙子搂抱在怀中来。
他早就想这么做,一直想这么做,只不过直到此刻,他才顺着自己的内心做出来。
这算是卑鄙无耻吗?我只不过是个正常的男人。
原来当了混蛋,也能这么轻易的给自己寻找理由。
许俏恩的身体是温热的,暖融融的,酥软的。
她的身材更是动人的,齐不扬腿上能够感觉到她特别修长的腿,这让他很想抚摸,手探过去,有些不太习惯的停了一下,很快就胆大摸了下去,光滑无痕,弹性惊人,冰肌玉弧,感觉太销魂了,原来当混蛋是这么的好,可以抱着想抱的人,摸着想摸的人。
许俏恩的屁股弹性最好,肉也最饱满浑圆,齐不扬的手掌最好停留在这个最佳位置。
他的身心异常舒适安泰,疲倦袭来,渐渐的闭眼睡去。
这应该是他这辈子睡的最舒服的一个晚上,这种盈而不满的快乐一直盛载心头,不增长也不消退,颇有恒乐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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