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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四十九)
;ua;/;a;课(四十九) 作者res 刚刚在球场上完成了重伤害未遂的犯行,我忐忑不安地以时速80公裏以上的速率脱离案发现场;重伤害既遂的老师更扯,从民雄工业区回到省道的三个转角,老师的银色奥迪在每个转角无不发出刺耳的轮胎摩擦声,回想高一的基础物理,我想在车内的老师一定是随着惯性让那束马尾和嫩乳左摇右甩吧。
回到省道后我的手机随即响起,正在逃亡的我皱起眉头看了一眼,希望不要是派出所打来的,事实证明我杞人忧天,是陈湘宜老师,她说时间还早,要我过去没什么人的嘉大民雄校区继续练球。
「咦?老师,我球还在喔?」
我以为她一边踢爆人家蛋蛋,也同时把球丢到人家脸上,这样才是「实质竞合」
啊。
「他的脸把球弹回来了,我就顺手带过来。」
老师忍住笑意说。
「老师,我们要不要去自首?刑法62条规定:『对于未发觉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减轻其刑。但有特别规定者,依其规定。』要是被抓到的话,踢爆蛋蛋属于减损生殖机能,是重伤害罪,自首还有减刑机会。
」
我好怕我的人生就毁在老师的教唆犯罪之下,在想说要不要乾脆去自首。
「阿呆喔,附近没有监视器啦,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啦。」
老师毫无罪恶感地道。
其实说起来她比较需要担心,因为我还有义愤重伤害作为「法条竞合」
的「特别关係」
可以减轻罪责。
同样一个伤害行为,虽然同时该当a;;刑法at;278条重伤害罪和刑法279条的义愤重伤害罪,但279条只有两年以下的刑责,是属于减轻的特别关係,我可以说是因为我的大学教授被调戏,我当场基于维护公义才感到愤怒;老师自己是受害人,报仇当然是基于私忿,要主张这一条适用的难度会比我高一点。
到了篮球场,看到香汗淋漓的老师,我的心中竟然是先浮现她无奈夹在两个菲劳中遭受xìng_sāo_rǎo的画面,臀部的磨蹭、胸部的遇袭虽然当下带给我的是愤怒和震惊;但事后回想起来,不知怎么回事,我竟然在怜惜之外还带着一点兴奋,毕竟这证明了老师的样貌、身材无一不是让人甘冒犯罪的代价也要染指的。
然而,目前为止,我知道至少到目前为止,老师还没有在我面前被其他人进入过她的身体。
老师和我仿彿没事般地继续练习投篮,只是有几球明明就在我眼前,她也要抢先一步在我面前用她的屁屁顶我一下再去拿球。
「来,练一下背框单打。」
老师要我背对着她持球进攻,于是我拿着球,然后马上就感觉到背后卡位的感觉跟实战差太多了,第一,我的对手没有体型那么单薄的;第二,我的对手没有那么大的胸部。
老师虽然不是jù_rǔ,但是号称c罩杯的椒乳紧贴在我背上,想忽视都没办法,况且老师现在和我紧贴的状态似乎已经超过卡位的必须程度。
我双手持球,比我矮上十公分又半蹲防守的老师双手从我胁下穿过,一副想要抢球的样子,藉此把胸部和我身体贴得更紧,但我认为她只是想藉由我的身体和味道沖淡她刚刚被吃豆腐的记忆,尤其是我看了她的脸颊,明明刚刚休息过了,却还是一副红扑扑的,活像要求欢的模样!我随随便便就过了她,上篮得手。
离篮球场不到50公尺就是嘉大民雄校区的运动场,现在接近黄昏,虽然打篮球的人不多,尤其是我这个独立的全场,只有我和老师在练投篮,再过去的几个併排的全场才有人在斗牛;但是运动场上跑步和散步的人可不少,其中也有不少附近居民。
后来不管是勾射还是上篮,我总觉得她的防守姿势心不在焉,总是先观望一下运动场那边,活像个实施犯罪前观察作案现场的三流小偷,我看她一副另有所图的模样,更是打蛇随棍上地一步步地配合她的动作。
只要她持球,我就赶紧贴近她身体,过去曾经被戏称旋转门防守的我,从来没这么积极防守过。
而我一贴近她身子,她就理所当然地无法草草出手投射,而是在我防守之下「不得不」
多增加和我肢体的碰触,她总是把上半身像要整个躺进我怀里似的先往后仰、藉此拉开防守距离,等到沾满我的味道,她才依依不捨地身体回复正常姿势,我就在傍晚的大学校园内这样当着运动的男女老少们和陈湘宜老师一边调情一边练球,不过不知怎么搞的,老师的动作愈来愈急躁,好像急于完成什么目的,我有点被她吓到,只好减少和她身体的接触,不过老师却反而更冷静不下来,动作愈来愈粗暴,几乎是饿虎扑羊似地在追着球跑。
我猛然想起一件事,哈哈,天赐良机,如果我和老师之间的回忆是一部纪录迈向一步了!「老师,再来比一次,我要为上次地方法院的裁判上诉!」
我刻意用力地运了运球,然后在肾上腺素的激化下顺利投进中距离。
「你在说什么?」
老师一时听不懂我胡乱使用法律用语的约战,整个一脸无辜,眉毛和水汪汪的大眼间,整个呈现距离最远的状态。
「我一定要打败妳!」
说着我就不等她的反应,直接到篮下钩射擦板,开始「环游世界」
的投篮练习。
「哼,手下败将还来找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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