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持续改善民生(上)(1/2)
经过连续一年的百般催促,司法院终于不情不愿的贡献了第一批监察,把他们分派到各州去,让原本的行政乱象稍微得到了控制。
这些人刚到地方时,每日登门者如堵,经过一系列的行动,总算让根据地的吏治好转了不少,百姓们因此颇为称道。
尤其是今年废除提留款,转而提高统购统销的份额,并且为农民互助组织大开绿灯,使得根据地经济日渐好转,百姓生活逐渐安定,这也让高俊重新恢复了刚刚治理地方时候的美名。
但是司法院对这件事显然并不高兴,根据地法律制定直到现在还进程缓慢,高何与翟呈信之间的矛盾也在逐渐加剧,这次送邹乃济协助翟呈信制定法律并且执行司法,本来是高俊想要提高制法速度的举措,万般没有想到,两个和尚挑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司法院变成了法律辩论的课堂,制定速度甚至还不如以前。
“也不要想着一次性就把法律修的十全十美,你想想,从我刚进入寿张县,到如今也不过是六七年的时间,整个山东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你现在制定一个十全十美的合理法律,十年之后又是如何呢?”
“宣帅,我们对此早有准备,你看我们在法律中也制定了许多预设性条款,某些法律在某种情况下是无效的,并且针对有可能的发展情况作出修改……”
这下高俊彻底无语了,原来翟呈信不仅仅在制定当下的法律,居然还想靠一套法律吃上年,就这种制定方法,给他十年时间,他也修不完根据地的法。
这下子冲突不可避免了,根据地新生事物太多,制度又跟不上,商人们提心吊胆,有的时候这个县还合法受保护的东西,在下一个县就不能实行了,严重的阻碍了经济发展,也影响抗蒙大计。
在高俊一次又一次的强力威逼之下,翟呈信终于不得不做出妥协,以现在的草案为基准,用15天时间加以删改,最终推行了试用版的法律。
高俊对此非常满意,并且主动提出要给予编撰法律的全体成员以物质奖励,但是翟呈信却拒绝了,显然这件事让他满心不痛快,法律是很重要的,对于全社会层面有很高的约束,然而,这样的想法有时候也会蒙蔽他的心智,让他陷入法律至上的诡辩当中。
高俊也预感到了这种情况,但他并没有加以更多干预,根据地的干部们谁没跨过一道自己过不去的坎儿?当孙庭失去一只眼睛的时候,当潘正失去相依为命的妹妹的时候,当李铭与高俊救人的策略针锋相对的时候,有哪个能预料到以后事情的发展,但最终还不是在壮丽的抗击入侵事业当中重拾信心?
不过,为了法律执行的效率,高俊对根据地的司法机构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变动。
按照本时代人所持有的想法,立法司法执法当然应该是由同一个机构来完成,保证绝对的权威,这样,民众才会真正的畏惧法律,并且乐于遵循执法者的命令。
但高俊却这种方式会滋生武断和低效率,对根据地的事业是有害的,按照他的说法,在实行法律的各阶段,主体应该分开,并且各自有所偏重。
最基本的治安力量由各地方的公安和民兵,没有直接的高级领导机构,一般归附于各州县,但是刑政府对于各县县尉所统率的公安力量也有培育和指导的责任。除此之外,难以解决的重大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也会转到刑政府这里来。
具体而言,民兵和县尉所统帅的公安只进行侦查工作,不能定罪判决。
高俊原本不希望各地公安能主动发动对公民的刑事调查,而必须将材料交到类似于检察院的机构,由检察院确认,有必要后再进行行动。
但是何志也一棍子就把他打醒了,这时代交通困难,行政效率低下,有这功夫,黄花菜都凉了。
所以,最终还是给予了这些地方治安力量更大的权力,完成调查之后,将汇总结果送到各州的监察员那里去,由监察员调查过程中是否有违法现象,证据是否合理有效,并决定是否应该呈送给审判所里去,之后,审判问题就由后者来解决。
根据地已经决心在各州成立审判所,专门负责审判,这单位由军民元帅府司法院审判局所领导,现任局长为邹乃济。
审判所本身没有调查的权利,可以针对地方公安送来的材料不全的证据表示质疑和退回,但本身不能前去求证,只能依照现有材料进行审判。除去由地方民兵波给的维持法院秩序、保障审判者人身安全的民兵之外,审判所也不掌握任何带有武装的力量,他的任务就是根据证据来进行审判。
拿高骏的形容就是“公安做菜,监察端菜,审判吃菜。”
在这个过程中,监察似乎人微言轻,但是,他却担负着监察根据地官员的重要任务,并且拥有独立的调查力量,即所谓的地检特搜部。
原本由司法院直接领导的地检特搜部现如今划入了司法院下属监察局之内,而各地的监察员也有当地民兵所配齐的直接力量,由其指挥进行对地方官吏的调查。
而等审判结束之后,具体执行依旧由刑政府所领导的公安力量来执行,各地方监狱一般由州县自己管理,但刑政府从中调度,由中央进行宏观控制。与此同时,有两个监狱和若干劳改农场由刑政府直接控制,这两个监狱分别是关押战俘战犯反根据地人士以及极度凶恶的重刑犯的,而这些劳改农场也主要针对战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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