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洛琳离职风波(3)(1/2)
在敲定了洛琳案子的事情后,郝好一下子轻松了下来。洛琳这个案子要提起仲裁,还要做些准备。
做为劳动者,要想提起劳动仲裁,最起码要证明自己和被诉的公司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吧。如果连这都证明不了,那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可事实上,还真有很多的劳动者没有办法证明与被诉企业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为什么?
因为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很少有在日常工作过程中收集和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的习惯。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重要的事情说几遍都不为过,证据、证据、还是证据。
而做为劳动者,想要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都包括什么呢?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5年发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参照下列凭证来证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这些证据包括: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社保缴纳记录。
不管怎么说吧,现在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通过银行发的工资,想调这个证据,还是比较好办的。社保缴纳记录更好办了,只要单位给开过户,拿着身份证跑一次最近的社保中心就可以查询打印了。当然了,工资发放记录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
(二)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有些企业没有这些证明,有些企业的证明上好象没有章。那就只能想其他办法了。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的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这个当然要用人单位提供了,但问题是,如果用人单位根本就不承认有这个人怎么办?如果真的没有这个人,也不可能强迫用人单位提供这些表格吧。
(四)考勤记录
每个单位都有考勤记录,但劳动者想拿到说容易也非常容易,只要没有离职,随时都可以拿到自己的考勤记录;可一旦离职,再想拿,就不要想了。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这个证言是非常有意思的,这个证人一定是公司的员工才行,一个外人是不可能证明某人是某公司员工的。
当张三证明李四是某公司的员工,那谁来证明张三的证言是真的呢?他是不是也要证明自己是该公司的员工才行呢?王五证明张三是该公司员工,那王五怎么证明自己就是该公司的员工呢?
看明白了没有?劳动者如果不能在离职前收集一些能够证明自己是本公司员工的证据,再遇到双方又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离职后想起诉公司,那就有的忙了。
重要的事情再提醒一下:趁着现在没离职,想办法弄个证据证明自己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吧。以防万一,仅仅是以防万一哦。
回到正题,洛琳的案子郝好不急,反正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就行了。
但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现在没有有利的证据能够证明洛琳与环宇商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这才是根本原因。
一想到这儿,郝好就有想扇自己脸的冲动。说到底还是因为年轻没经验的问题。
如果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先和洛琳好好的谈一下关于证据的问题,也就不会弄成这个样子;
如果那天去环宇商贸之前能够带个针孔摄像头,也不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要知道,洛琳到环宇商贸工作不足两个月,还没有发过一次工资,银行发放记录根本就无从谈起。
洛琳怎么可能一次工资都没有领过呢?要不怎么都说无巧不成书呢。我的绝色冰山总裁老婆
“贵公司有什么想法?”
“我们也不懂,洛琳通过ems寄过来的通知,对我们有没有约束力,公司和洛琳之间的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公司没有给洛琳结算工资,如果洛琳申请劳动仲裁,公司会不会败诉;还有就是,由于洛琳的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的巨大的损失,我们能不能起诉洛琳?”胡经理说道。
“双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
“还没有。”胡经理答道。
甘宁:“有没有给她发过工资?”
胡经理:“也没有。”
甘宁:“公司有没有给她发过类似工作证之类的?”
胡经理:“没有,但有员工胸卡,我们要求所有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戴着。”
甘宁指了指胡经理的胸部,说道:“就你胸前戴的这种吗?”
在这种场合,被一个男人这么近的距离指着胸部,胡经理脸有些微微的红,“对,就是这种。”
“给我看一下好吗?”甘宁先是下意识地伸手去拿,但立即又意识到了什么,然后指着员工胸卡对胡经理说道。
“好的。”胡经理摘下胸卡,递给了甘宁。
胸卡上面只有姓名、岗位、职务,还有一张照片。其他什么都没有。
甘宁前前后后、反反复复的看了好几遍,最终确定,上面确实没有盖公司的任何印章。
此时,他一边把玩着胡经理的胸卡,一边陷入沉思。司军和胡经理在一边静静地看着,只是胡经理偶尔会漂一眼正在被甘宁拿在手中的胸卡。
停下手上的动作,把胸卡还给了胡经理,甘宁坐直了身子,然后严肃的对两人开讲。
“如果按照法律的规定,你们败诉是一定的。一没有签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二是没有及时结算工资,要结算,还有可能支付100的赔偿;三是对方以没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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