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连名字都不配拥有(1/2)
“我是不会与你们签合同的。”
陈浩重复说一句。
“为什么?”
姜静桐想不明白。
还是说,她今天过来找陈浩说这事,其实是找错了。
“陈浩,你应该明白,我们现在的合作是基于双方的信任。但你也更明白,合作之间,肯定是有摩擦的。合同的存在,可以让这一份信任变得更加有契约精神。”
“静桐姐,别紧张。”陈浩示意姜静桐先不要激动,“你刚才提出的那个多少年一签这样的合同,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但你说得对,合同的存在,可以让彼此的合作更加信任。所以,我有一个更好的建议。”
“什么建议?”
“这样说吧,我与出版社签下五年或者是十年的合作,这个都只是暂时的。”
“但总好过没有合同。”
“如果我拿工作室的股份与出版社的股份交换,你觉得这个建议怎样?”
“交换?”
姜静桐一时间都没有反应过来。
“例如,我拿出工作室的10的股份,然后与出版社交换10的股份。这样的话,就相当于双方都有股份。如此一来,我们双方之间是合作关系,同时又是经营的模式。出版社有我的股份,我肯定会努力一些保证出版社赚到钱。”
“同理,你们有着股份的话,也可以了解一下工作室这边,近期的一些操作,可以让出版社那边更好的应对。”
“当然,因为这是股权交换,不管是我还是出版社这边,只有知情权,实际决策权还是在彼此手里。说得简单一点,赚到钱了,大家一起分;亏本了,大家一直填坑。”
这个建议倒是挺不错的。
不过,姜静桐没办法做主。
“这个我需要跟我爸商量一下。”
“行,你回去跟姜叔说一声。”陈浩说道,“不过,你回去跟姜叔说一声,如果他不同意这个建议,非要签合作合同也可以。我们就以二十年起步,这样子大家都可以放心。”
陈浩并不是一个特别勤奋的人。
特别是在这一块,他也懒得去动太多脑筋。
姜洪谱是一个务实的人,与他合作,起码陈浩不需要去提防太多的阴谋诡计。
“估计我爸是不会同意你提出的那个建议的。”
“哦。”
“你想一下,你的工作室,阳光传媒可是提出三个亿的收购价格,而且估计在八九亿,股权同等交换,明显是出版社这边占大便宜。”
按照出版社现在的市值,撑死三千万。
“估值这种东西,听一听就行了。就像你买了一条金项链回来,你当时是300块一克买回来。几年后,可能金要一千块一克,你手中的那一条项链明显是翻了几倍,变得更值了。可是,你不卖的话,那它永远就只是一个价格而已,意义不大。”
“也不能这样对比,说不定哪天快要饿死,卖掉了,钱也在了。”
“但也有可能,等你快要饿死的时候,金子就不值钱了。”
“行了,我说不过你,反正这事我跟我爸说一下,他要换还是不换,这是他的事。”
姜静桐离开后,陈浩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头枕着办公椅上,望着天花板。
林子星的《怪兽岛》这么火爆,陈浩一点都不羡慕,这是说不过去的。
不得不承认,慕思安那个女人还是很有手段的。
从开始就给林子星造势,作品上市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不打烊的购买模式,吸引了很多读者参与其中。
再加上《怪兽岛》的水准比《名侦探零》有所提升,造成这样的轰动,这是必然的。
那么,陈浩如果想要超越这个的话,他需要弄一个更加与众不同的作品出来。
之前陈浩的想法是将妖尾这一部民工漫将精华浓缩出来,这样子会让读者看得很燃。
但现在他放弃了这个念头。
与其画一个新作品出来赚噱头,还不如先将《我英》的动画弄好一点,到时让动画来带动漫画的销量。
如果是画新品的话,按陈浩目前的知名度,绝对是可以造成一定的轰动的。
可是想要与林子星一较高低,前期必须要做足宣传才行。
这个,可是用钱砸出来的。
陈浩觉得没有必要。
而且,要是在这时候选择公布新作品,无疑会让人认为,他有蹭林子星热度的嫌疑。
陈浩翻着《怪兽岛》的漫画,从故事的发展情况来看,《怪兽岛》的故事不会很长。
也许,连载到明年这个时候,《怪兽岛》这个故事就会结束了。
然而,按照陈浩的连载速度,《一拳超人》或许也可以在明年这个时候结束。
当然,《一拳超人》的故事走向,因为在他重生之前都还没有出现结局,他需要按照原著给出的一些线索,将后面的结局画出来。
如今,陈浩画的漫画剧情,第二季的内容也到了尾声,下一期就是第二季的剧情结束。
但就目前来说,网上对于第二季的内容觉得有一些平淡,尽管出现了英雄狩猎者,可是相比第一季来说,总体还是要淡一些。
陈浩正在考虑,后面需不需要改动一下他已知的一些剧情,让原本平淡的剧情,变得更加燃爆。
不过这些是后面再去处理。
至于《我英》,两年的时间,陈浩已经出到18卷的内容了,不出意外的话,或许也支撑不了那么久了。
不管怎样都好,目前陈浩也不需要去考虑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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