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青春-热血沸腾的年纪(1/1)
校庆活动当天的早上。
程乾在班上做活动安排:这是你们第一次参加学校的校庆活动,校庆每五年举办一次,所以,这也是最后一次。我希望大家全力以赴,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表现出来。苏晴做方队的旗手,高远……
程乾喊了一声高远。
“到!”高远突然特别紧张。
同学们哄堂大笑。
“现在不是点名。这一次咱们班有五名同学代表全班参加校庆的开幕式表演,高远、吴彬、浑顿、苏晴、陈小影,我们还请来了研究生院的高岚同学做我们的外援。蓝雨会带着拉拉队,为他们加油。大家为他们鼓掌。”
所有人热烈地鼓掌。
程乾继续说道:“乐队表演非常考验团队的协作,能把整个节目完整的表演下来就值得鼓励。老师知道你们非常努力,也不是对你们没有信心,但所有节目表演,到最后评选的时候,有第一就有最后,通过这场校庆活动,你们能学到这些,才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
吴彬突然说:“程老师,我们既然参加了,就要为取得第一去努力。”
大家看着吴彬。吴彬从来不说这样的话,他总是悄无声息地拿着所有的第一。
“吴彬说得对,我们一定要为班级,为工商管理专业争光。”听到吴彬这么说,高远也大声附和。
“工商管理专业班必胜!”陈小影大声喊道。
这个班级从来没有如此热血。
大家都敲着桌子大喊:“必胜!必胜!必胜!”
看着大家,程乾好感动。他想起以前的自己就是那么热血,做很多事情都特别有激情,而现在的自己却说了“参加了就好”、“不要给自己压力”之类的话。
程乾不知道自己的口头禅什么时候开始,从“试试呗”变成了“忍一忍”。
自己曾经也是一名热血青年啊!
想到这个,程乾坚定地说:“是的!我们必须拿第一。即使名次拿不了第一,气势上也要拿第一。”
班级里欢呼声一片。
午两点,校庆活动准时开始。
操场旁的路上已经摆满了各专业班级的椅子。
高远兴冲冲地跑到操场,馄饨在后面吃力地跟着,看见早来的苏晴和陈小影正在发水。
苏晴把白色t衫扎在牛仔裤里,显得特别显眼。高远赶紧在一旁认真地念歌词里的英文。
果然,苏晴朝他走了过来。
“表哥,随便练练就好,你看你读英文,把嘴都读瓢了。”苏晴一脸嫌弃地看着高远。
高远嘿嘿一笑。
苏晴问道:“馄饨呢?”
陈小影指了指高远刚才跑过来的方向:“那,看那边。”
馄饨正在艰难地奔跑。
众人忍不住大笑。
“苏晴,你一会儿就穿这个上台表演吗?”吴彬穿着一套崭新的演出服出现在众人面前。
陈小影的花痴病又犯了。
“哇!吴彬,好帅啊。”
苏晴答道:“是啊。有什么不妥吗?”
“对啊,有什么不妥吗?”高远脖子一仰,插话道。
刚刚跑过来的馄饨在一旁,双手扶着膝盖喘着粗气。
高远认真看了看吴彬的演出服,红色的风衣,配着短裤,金色的鞋子,的确很扎眼,尤其是跟妈妈买的那套“演出服”比起来,自己的真是太寒酸了。
高岚穿着一套牛仔装出现在操场上,扎着马尾辫,惹来了一阵惊呼。
高远看了看姐姐高岚,又看了看苏晴和陈小影,又扭头看了看吴彬,自己和馄饨简直像是打酱油的。
众人在后台等候开场,六个人穿出了六种不同的风格,乍一看,丑,仔细看,更丑……
程乾从远处跑过来,手里捧着一大把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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