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猎狼(四)(2/2)
在,让我们忘记这个伟大的梦想吧,我现在只有一个小小的梦想,我要让那个叫肖恩-康纳利的人类贵族成为我的奴隶,我甚至已经想好了如何让他死的更好看一些,否则这无法浇灭我心头的怒火。”“王,我一定会为您实现这个小小的梦想。”亚瑟道。
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支骑兵,他们也不靠近,只是远远地与狼人们对峙。
斯宾塞连长从马鞍枪套上取下自己的卡宾枪,这是一种适合骑兵用的线膛枪,结构与步兵所有的贝斯式步枪没有区别,只是枪管稍短。
另外,除了可套在卡宾枪上的刺刀,每位骑兵还配有一把手枪和一把马刀。
斯宾塞的部下实际上还不到一个连的规模,都是民防军中最好的骑手。说是最好的骑手,也只是南方人中最好的而已,他们出现在这里的目的只是为了拖住狼人。
骑兵是负担,骑兵是花销,但骑兵不可或缺。
一般认为北方草原的牧民是最好的骑兵兵源,但实际上帝国骑兵,无论是胸甲骑兵还是龙骑兵,农夫占了多数,而在南方更是如此,让他们骑在马背上不掉下来就很费力气。
骑兵们排成两个横队紧密队形,膝碰着膝,每个横队五十人。
由于骑兵通常并不需要大量输出火力,斯宾塞作为指挥官应位于排在第一横队的前面,以作出无畏冲锋的表率。但这一次他们不是进攻方,因而他站在第一横队右侧位置,
一名少尉位于最左侧,另外几个士官则分散位于两个横队列的中间位置,以起到稳固战线的作用。
斯宾塞的副手,一名中尉则位于最后。
狼人们很快分出一队约二十个狼兵迎了过来,他们奔跑的速度极快,很快就出现在眼前。
第一次如此接近凶残而丑恶的狼兵,士兵们很自然地心生惧意。
“他们长的真他马的丑!”斯宾塞突然大声地说道。
有士兵发出笑声,这笑声稍稍减轻了他们紧张的情绪。
“预备!瞄准!”斯宾塞下了命令。
骑兵突然陷入寂静之中,只听到狼人们奔跑和低吼声。
三百米、两百五十米、两百米,这已经是较为精确射击的范围,有的士兵差点忍不住开枪。
斯宾塞仍然没有下达射击的命令。
然而,狼人们手中多了个黑色的物体,然后猛地加速冲锋,二十只黑色圆球往骑兵们的头顶上飞来。
“不好,手榴弹!”斯宾塞大呼,“跟我冲!”
当即立断,他一马当先,带着骑兵往前冲。
狼人们强大的臂力,使得手榴弹越过近百米的距离砸了过来,虽然大部分要么成了哑弹,要么燃烧太慢。
但狼人的战术出人意料,他们居然用上了手榴弹。
这种武器自从发明以来,曾经创造出“掷弹兵”这种兵种,但随着线列战术和火炮的发展,现在已经沉寂,除了防守要塞,很少有军队把这种武器当作一种战术武器使用。
狼人制造的手榴弹显然技术上不太过关,但仍有至少七枚爆炸,只是有一些扔歪了,一些扔过了,一些爆炸产生的碎片太少因而威力有限。
即便如此,这也给骑兵带来强大的震撼,一瞬有十多个人倒下了。
好在有军官与士官们的约束,没有让紧密的队形崩溃。
“全体,开火!”斯宾塞大吼。
密集的枪声中,狼人已经杀到了跟前,闯入了士兵们射出的火力网,狼人们不甘地倒下,他们几乎已经可以冲到了离骑兵三十米的距离。
仅仅是一波齐射,如此近的距离,狼人成了靶子。
不用军官们吼叫,骑兵们低头装填弹药,在马背上做这个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尽管火药都被提前定量备好。按照战术要求,他们通常在射出子弹之后,就会套上刺刀,发起冲锋。
只有一个狼人,神奇地毫发无伤。
他喘着粗气,举着巨斧,茫然地看着身边倒下的同类,然后像是醒悟过来一般,转身就跑。
斯宾塞举着卡宾枪,扣下扳机。
那个狼人像是被人推了一把,扑倒在地。
“向前,慢步!”
“向前,快步!”
骑兵如墙式向前移动,将那位还未死透的狼人踩在铁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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