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莫要多事勤思考(1/2)
能够作为主角,只要作者不是小学生,必然不会让其智商太低拉低平均读者审美,林晓幽这个女配表现出的古怪不止一处,作为主角苏岩自然注意到了。
直接表现为接下来几天苏岩总是有意无意跑杜家,美其名曰取证调查,可他钉子似的眼睛让林晓幽知道,他那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他在乎的她可给不起。
给不起躲地起,自第一日用肚子疼糊弄过去之后,但凡苏岩出现时间她都是借故去看望刘氏,刘氏虽烦心事儿多,比不得男主可怕。
期间还见到了能掌握刘氏生死的吴县太爷家那口子,她是十分想问一问枕头风效果如何的,可惜不好开口。
旁敲侧击也好。
“夫人散步那。”
“夫人这件衣裳真好看。”
“夫人好早。”嘴甜总是有好处的,县太爷家那口子对林晓幽感觉不错,话说常见三分亲,次数多了,这姐儿又会做人,鸡子什么断不了,吴夫人也另眼相看了。
如此这般过了几日她说:“三姐儿真是个孝义的,走,我带你去见见我家太爷。”
林晓幽觉得有转机了。
随那妇人进了衙门,吴县太爷在饭堂吃早餐,吴太爷这人并非是个美食家,也不甚健谈,饭菜十分简单,林晓幽看了一下,两个煮熟的白鸡子,一碗清粥,一碟腌制的小黄瓜。
仅仅这些。
吴太爷是个清官?
林晓幽眉头一皱,与大多数人不同,林晓幽认为,一个清廉的昏官远比一个贪财的能人来的危害巨大,因为毫无建树,不功不过,一潭死水。
就在她观察吴太爷时候,吴太爷也在观察她。
事实上吴太爷并非林晓幽所想的平庸中年人,他曾是个勇敢的冒险家,年轻时候曾经贩过私盐,倒卖文物,还镇压过叛军,最后成为偏禹一方的小县官,也是自己选择。
也许是为了防备随时可能的危险,对于物质吴太爷很淡漠,粗茶淡饭,如此足矣。
许是到了知天命年纪,他这些年越发随和了。
“民女拜见老爷。”林晓幽想了想还是行了大礼,这虽不在公堂,但礼仪切不能省了,“家母的事儿……”此案一直拖着,她觉得有必要提一提。
“明日开堂审理刘氏杀害苏氏一案,你就替你娘做讼吧。”吴县太爷吃完早饭喝茶,顺带着因为自家婆子这几日把这孩子夸地一朵花儿般,他就给个机会。
林晓幽一愣,念头转开了。
她也算是念了十几年书,搁着古代就是个读书破万卷的女进士,晓得自古官大民小、官爷民子,她家乡老人家有句口头禅∶「生不入官门,死不入地狱」,未见官已先打三十大板,若非有秀才功名在身,青天老公祖在上,草头民弱都要跪得个七晕八素的,目不识丁者还要找人代写讼纸,如此深邃的衙门大堂,就有了讼师的出现了。
但古代对于讼师口碑并不好。
讼师多出身于运途不畅的士人,具有一定社会关系的吏人、干人、衙役宗室的子弟,以及胆大横行的豪民。
林晓幽觉着吧,自己似乎哪一项都沾不上边儿啊。
勉强一些的,算作胆大豪民?也未免可笑了些。
林晓幽不说话,县太爷与那妇人也等着。
林晓幽突然想起自己在上学期间学过律师选修课,其中讲到律师渊源时候似乎讲过这么一段典故。
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政治家邓析,其被视为古代讼师的鼻祖。此人擅长诉讼,其辩论之术无人能敌,史书记载其往往“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并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而,邓析最终被当政者驷歂视为扰乱民心的祸首,惨遭杀害。
又如《唐律?斗讼》规定:“诸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不如所告者,笞五十。若加增罪重,减诬告一等。”
宋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衙门每结案之前,几乎必先办讼师。
可见古代“讼师”往往被视为影响社会和谐、挑词诉讼的不安定分子。
从根本上看,这种对“讼师”品质低下的定位是由中国古代铁板一块的权力集权体制造就,并逐步灌输到了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法制文化。
那么,在这篇文中,作者大叉对于这个形象的设定是如何呢?
(似乎并没有写到啊,大叉大大是个架空爱好者呢,这难道是属于隐藏剧情啊喂?)
读者很纠结。
林晓幽额头冒起了冷汗,吴太爷此番说话实在叫她一时间摸不清头脑。
“民女不识字,民女爹死的早,娘一人……”她当机立断突然跪下。“家中一贫如洗,哪里有多余银钱去买书看。”
说着双目含泪,委实可怜。
那县太爷夫人倒是个心软的,见杜家三姐触景生情心中也不忍,道:“太爷真是,一番好意却办了坏事儿,叫三姐儿想起往事心里平白难受,我瞧着也难受,快些起了,地上硬。”
说完扶了林晓幽起身。
林晓幽这才抹了眼泪,软声道:“四姐一人在家病着,我要赶紧回去煮饭了。”
不管如何,坚持自己的种田路才是正道,莫要多事,是她的穿书八条方针之一。
林晓幽走了一会儿,吴太爷突然对着他家里那口子说:“你觉得这丫头怎么样?”
夫人何氏白他一眼:“真聪明呗,废话,也不想想她死了的爹是个怎么样的人,怎么会让女儿入了讼门,你也是糊涂了。”
就那杜家三姐,怕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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