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凡夫去练剑,天才要学爬(1/2)
“喂,你们还准备无视我多久,到底还打不打呀?”郑旭青终于找到机会插嘴了,幸好他刚才没摆pose,不然真是既尴尬又要让人笑死。
他的蛤蟆功虽然凶恶威猛,是堪与降龙十八掌匹敌的绝学,但就是样子不堪入目,战斗时施展出来还好,谁会在打架时关心这个,只要光明正大打倒了对手那就是帅的。不过……平时练功,他都要找个绝不能被看到的地方,尤其不能被女生看到。不是怕走火入魔也不是怕被人偷学,只为了自己的形象。
女人爱容颜,男人爱形象。
正因如此,郑旭青养成了打架不摆pose的好习惯,真心不是他不想耍帅呀。
遥想当年,被山主收为亲传弟子,他感觉人生一片光明,普洛剑仙揭秋元可是他从小的偶像啊!那逍遥天地的风采,那游星戏斗弄日月,醉卧云端笑人间的无上英姿。
哇哈哈!用不了多久,老子也能这么装逼了。
现实是残酷的,第二天,山主就把他从云端yy中打落了下来——主修功法蛤蟆功。
这个打击有点大,他强烈反抗,要求改一下专业,比如学剑诀,奈何身为重阳秘境最强之剑的山主大人一语剑锋断了他的念想。
“想学剑可以,先到炼气九层,主修功法除了蛤蟆功,别的想都别想。”
山主大人还语重心长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剑诀什么的是给那些凡夫俗子练得,你这样的天纵奇才就该练蛤蟆功啊。
天纵奇才,去他妈的天纵奇才,这难道就是所谓的要学飞,先学爬吗?
至此,郑旭青充分体念到了人生如梦幻泡影,终于收心努力做一只渴望吃天鹅肉的癞蛤蟆。
做癞蛤蟆也要做一只有志气的癞蛤蟆。
不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不是好癞蛤蟆。
终有一日,本座要一蹦三千丈,飞越普洛山,惊起一湖天鹅,想叼哪只叼哪只。
嗯,这很励志。
郑旭青在心里狠狠道。
所以今天能碰上刘劫这样强的对手,郑旭青兴奋不已,这样的磨刀石可不能错过了。
虽然他也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呀,可是实力不允许啊。
早日达到炼气九层,早日化蛤蟆成龙。
希望与刘劫的一战,能够帮助他打破桎梏,突破修为,冲上云霄。
他怎能不兴奋,怎能不心急,奈何这家伙居然正眼都不瞧他一眼,只顾着和山主聊一些陈年旧事,太没礼貌了吧。
好歹我也算个高手呀。
刘劫终于把目光转移到了郑旭青脸上,笑道:“郑兄不必心急,我已经答应留下来观礼。以后有点是机会,何必急于一时呢。”
郑旭青一愣:“啊?你不急着走了?”
刘劫笑道:“这里山好水好城好人更好,我确实不想走了。”说罢以记忆中的武林礼数向四方抱拳谢罪道:“今日是在下鲁莽,擅闯宝地,惹得诸位一阵辛劳。”
又对盘腿坐在地上刚调息好的吴旭抱拳道:“吴兄,刚才我报的不是真名,我重新自我介绍,我叫刘劫,左文右刀之刘,劫数之劫,还请吴兄及诸位再大方一点,绕过在下欺瞒之罪。”
吴旭调息后已能站起身,抱拳道:“你手下留情,我岂能不知,还谈什么怪罪,阁下修为惊人,他日我吴旭还要挑战你,不久之后,你我还有一战。”
刘劫见他说话不卑不亢,却又诚恳而不做作,毫无一般社会上的算计,知道是重阳秘境民风淳朴,不怎么与外界沟通的缘故。心中对他及这个重阳秘境又添了几分好感。
众人也在吴旭之后抱拳还礼。
揭秋元拍了拍郑旭青的头,笑道:“傻小子,还不快招待客人,重阳秘境难得来一个客人,难道就这么把人家晾在这。”
又对刘劫道:“小友,请吧。”
刘劫随众人跟着山主回到了城镇,出来的时候是人人喊打的小贼,回来的时候成了客人,转变之大刘劫一下子有些适应不来。
一路上,刘劫忍不住心中好奇,询问揭山主有关重阳秘境的来历。
原来两宋交替时期,天下大乱,兵祸连绵,不少武林人士投身保家卫国的大业,因此遭到了金兵的残酷镇压。同时也有不少高级知识分子在战火中收集各种典籍,企图将它们藏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避免发生历史上因为战火而造成的文化损失。
当时,天下间出现了一位旷世高手,名为王喆,是道家吕祖一脉传人,早年起义抗金,失败后潜心修道,晚年创出全真一教,盛极一时。
他在师门典籍中发现了终南山附近一个神秘之地的记载,经过一番磨难,终于找到了这个独立于世外的桃源之地,于是就将此地作为抗金义士家属躲避外族迫害的避难所,同时也是华夏文明各类典籍的保护之地。前后迁徙了数百家人,其中有武林人士,有各类文化人士,但更多的是平民。
然而王喆自己却没有在里面住过几日,他心怀家国天下,时刻不忘仍有无数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中,不愿贪图安宁,连自己的红颜知己也不顾,常年带领手下在外斗争。后终见大势已去,心灰意冷,投身终南山修道,改名王重阳,直至寿终也不曾回来,于是徙居此地的人们为了纪念他,将此地称之为重阳秘境。
而所谓开天大典,就是每年在王重阳发现重阳秘境的日子,由普洛山主带领所有普洛山弟子在中心广场祭祀天地,拜祭王重阳的典礼,相当于华夏国庆节在中央广场承天门举行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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