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庄定山集——庄昶(1/1)
庄昶,字孔暘,一作孔阳、孔抃,号木斋,晚号活水翁,学者称定山先生,江浦孝义人,明代官员、学者。因反对朝庭灯彩焰火铺张浪费,不愿进诗献赋粉饰太平,与章懋、黄仲昭同谪,人称‘翰林四谏’。被贬桂阳州判官,寻改南京行人司副,以忧归,卜居定山二十余年,撰有《庄定山集》十卷。
庄昶,自幼豪迈不群,博嗜古学,文采过人,乡试中举人进士,改庶吉士,后授翰林院检讨,当时主考官刘定之、柯潜阅卷时赞叹曰:“江浦何如山川而生斯人耶?”庄昶喜欢在诗中讲道,为明代中期性气诗派的代表作家。
庄昶,对民间疾苦充满同情,在《端午食赐粽有感》一诗中曾写道:“蓬莱宫中悬艾虎,舟满龙池竞箫鼓,千官晓缀紫宸班,拜向彤墀贺重午,大官角黍菰蒲香,彩绳万缕云霞光,天思敕赐下丹陛,琼筵侑以黄金觞,东南米价高如玉,江淮饿莩千家哭,官河戍卒十万艘,总向天厨挽飞粟,君门大嚼心岂定,谁能持此回凋残,小臣自愧悠悠者,无术救时真素餐。”这首诗通过端午节时,皇宫中觥筹交错、鼓乐升平和江淮一带米贵如玉、饥民遍野的强烈对比,表现了诗人忧国忧民,然而无术回天的复杂心情。
宪宗朱见深不顾国库空缺,边境离乱,拟于元宵节大张灯火,令朝廷文官献诗进赋,歌功颂德,粉饰太平。庄昶与翰林院编修章懋、黄仲昭一道上《培养圣德疏》,“……今烟火之举,恐非尧舜之道,烟火之诗,恐非仁义之言……”,此举触怒宪宗,宪宗认为他们以下犯上,大逆不道,实为妄言,廷杖二十,贬谪为桂阳州判官,章、黄二人也同时被贬。
此前,他们的好友罗伦,也因言事被黜,轰动京城,时称“翰林四谏”,由于群臣力谏皇上,为庄昶求情,乃将庄昶改调南京行人司左司副。庄昶父母相继亡故,按封建礼仪“丁忧”,回到原籍浦口,丧除后他不愿再为官,隐居定山二十七年,以诗书自娱,教授生徒。隐居期间,他生活清贫,洁身自好,有时以野菜充饥,却经常省下钱粮接济贫民。
浦口闹饥荒,庄昶不但自己赈济家乡百姓,还劝有粮者在寺庙中施粥,以救饥民,他从不接受官僚的赠与。庄昶房屋破漏,江苏巡抚王恕欲赠白银十五镒,他拒绝说:“私室可官办乎?”当时,过往但尚未上任的官吏拜访庄昶,他在别馆接待,已经上任的,他概不接待,因此自号“木斋”。
庄昶隐居定山,建有定山草堂,在草堂左右以石堆垒假山,植以青竹数千竿,庄昶自己写道:“予在定山种竹,天峰阁左右各千余竿,有若屏然。每大雪,竹更苍翠,予坐其间,意甚适也……。”草堂旁有天峰阁、半云亭、霁月溪等,还建有春风亭、溪云亭、活水亭、鸢飞鱼跃亭、回海亭、天地一我亭、东顾亭七亭。因在“珍珠”、“卓锡”二泉合流处建“双泉桥”、“活水亭”,庄昶又自号“活水翁”。
明代奉父命从师庄昶的江南四才子之一文征明,多次到定山草堂拜访庄昶,曾写下《谒庄先生留宿定山草堂》诗,诗曰:“十亩青松四面山,草堂宛转乱流间。若非清福安能到,百访高贤暂得闲。竹圃氓云秋濯濯,水舂供枕夜潺潺。就中何事独堪羡,国事人非不可关。”隐居期间,礼部曾多次下文让他回京供职,他弃之不理,以至遭到大学士丘濬的诽谤。
巡抚何鉴亲自入山劝行,才勉强从之,然因丘濬等人的阻挠,乃复为南京行人司副,后擢南京吏部验封司郎中。复出不到2年,因患风疾,再次回到定山。在他去世后,许多地方官民为他请祀“乡贤祠”,嘉靖年间,江浦县建“定山祠”纪念他,明熹宗追谥为“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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