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3、364节唐国新政…中堂调兵(1/4)
四月中旬,酝酿已久的新政出台。先是杨青雀奏请允许女子考试,被家中女子影响的官员将领,终于有人附和杨青雀。虽然林必举等文官仍不赞同,可再也不敢明确反对了。
崔秀宁并没有林必举想象的那么激进。最新规定,女子可参加考试,但单独设立女科,不与男子同考。另外,给女子提供的职位,限制也很大。
只有织造,医务,信访(特察局),民政,警堂,银行,监狱,匠造等职能部门的少数岗位,才录用女子。
而县衙,郡衙这样最正式的官衙,暂时女子无法担任其中的任何岗位。
甚至,就是新设立的乡公所,村公所,除了一名监管生育,打击溺婴的司妇使之外,其他诸如乡正村正,女子也不能担任。
事实上,新政内容最令人瞩目的,还不是开设女科的事,而是“官吏一体”和“乡村公所”。
移民们都记得,大宋朝的时候,官就是官,吏就是吏,泾渭分明。像县衙的司房,捕头等。甚至衙役之类,连吏都不是。
而什么里正,保正这些乡村主管,也不是官,纯粹是宗族推选出来的。
可是如今,所有的吏员,竟然全部算是官身,升迁之路全部打通。为此,曹魏时的九品制度,被改成了十品制度,多了一个“十品”。
乡村,更是设置了乡村公所。
新政中说,一千户到两千户设立一乡公所,置乡正一员正九品,乡丞一员从九品,司妇使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正十品。
乡公所只有四个官员,却协助县衙征税治理,保境安民。但还不是最小的官衙,最小的官衙是村公所。
一百户到两百户设立一个村公所,置村正一人正十品,治安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一人从十品。司妇使是监管生育,打击溺婴的女官,所以必须已婚已育的女子担任。
俸禄方面,最低的从十品,每季度四两,能养活一家几口人,到了正九品的乡正,每季度八两,已经能让几口人过的比较丰裕了。
李洛新政的厉害之一,就是打破了“皇权不下乡”,通过设置乡村公所,彻底让君权掌控了基层。
汉朝之后的乡村之长,并不是朝廷委任的官员,而是地方宗族和乡绅势力的代表。所以,往往乡村之长,也是族长,地主。
这使得乡村之长为了宗族和地方利益,往往挟裹“民意”和县衙对抗,甚至多次出现乡村之长消极征税,抗税,带领百姓驱逐衙役的事件。
这极大的损害了国家的动员力,以及政令的执行度。无法有效掌控基层,让看似强大的帝国,成了泥足巨人,再也难以具备秦汉那样的动员力。
李洛等于是将官吏打包变成后世的公务员,俸禄全部走国家财政。
那么,李洛和崔秀宁的做法,会不会让国家财政不堪重负呢?非也。
以宋朝为例,虽然一个县的官员只有几个人,看似很少。但不算官员的皂隶等小吏,都是要吃饭的。怎么办?截留税款,勒索小民,额外征税。
各级官员为了养活属员,就有借口贪墨公款,招权纳贿,导致吏治更加败坏。
结果,得利的官吏,是宗族势力,被损害的反而是国家和百姓。
以元朝目前的人口在计算,倘若实行李洛的新政,全国会多出三十万的基层官员,每年多支出七八百万两俸禄,看似增加了财政负担。
可如此一来,吏治会更好,政令更通达,中央税收更多,国家动员力更强,政权更稳固。
简直太值了。
那么,这么好的事,历代不缺有识之士,难道真的看不到么?也不是。很多官员看到了,但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他们不会提。就算皇帝推行,他们也会反对。
很简单,物以稀为贵嘛。倘若官员数量稀少,那么他们的官位才更加宝贵,更有捞钱的法子。倘若广大吏员都变成了官,他们的优越感就大打折扣了。
果然,新的政令草案一公布,唐国文官们下意识就要“劝谏”,理由是吏乃浊流,自古为吏者,奸猾市侩,唯利是图,怎可为官身?
可是,崔秀宁紧接着公布了唐侯李洛的“令旨”,顿时让文官们闭上了嘴。
这份“令旨”十分严厉,警告意味十足:
“海东诸卿,以卫道自命,哓哓新政,动辄陈法,不知周命维新?不知秦变周法?不知宋易唐制?古来岂有因循守旧,故步自封之理?”
“尔有公心,虽错不罪。是公是私,尔等自知。我唐新创,临民日短,怎可老气横秋,暮气沉沉,不思锐意革新之道,而蹈亡宋之覆辙?此时不变,来日何难!”
“吾之君命,谋国谋民,致力图强,非为李氏一家一姓之私利,亦非思虑不周之乱命,所图之大,布局之远,恐非尔等尽知。尔等遵命照办即可,夫复何言。倘若轻谏,则公心许与不许,当在两可之间……”
这道令旨重重敲打了文官,说白了就是,你们别哔哔,你们懂什么,老老实实听命就是。要是再动不动进谏劝阻,那到底算不算公心,就是我说了算。
林必举等文官看到李洛的令旨,无不出了一声冷汗。他们原本以为,君侯和夫人都是很好说话的人,应该会察纳雅言,是仁宗一般的君主,想不到并不是那么好说话啊。
但是,李洛和崔秀宁都没有想过撤掉林必举。林必举不过是以宋朝名相标榜,在这个时代,并无不妥之处,只是跟不上两人的思维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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