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2)
“是……说穿了不好。——你呢?你是要现在动手吗?还是等到了夜里,找个没人的地方?还是夜里吧,天已经快黑了。从豫州回来我们就没见过面了,有时候会想起你来,和你聊天是件很有意思的事。前面有歇脚的地方吧,我们买一点酒和肉,聊聊天,然后找一个显眼的地方,你杀得凶残一点,好让人发现得早一些,知道我是因公殉职的……哦!还有,你最好下手利落一些,我不怕疼,可我怕冷,血流的多了,会特别的冷……”
云梓辰沉默地听着,突然说道:“你逃吧!别回长安了!”
“逃?能逃去哪里?”高修又喝了一口酒囊里的酒,他似乎真的很冷,需要不断喝酒才能使自己感觉暖和一些。
“李兄那里!你以前是当过伍长的,而且你会武,你可以在突厥那里当个什么,我让泠兄来和他说。”
“不行的……我若是孤家寡人也就算了,可是我的家人还在长安,我爹、我娘、还有一个哥哥,朝廷都是知道他们的。我若是因公殉职的,我的爹娘还会知道他们儿子是个英雄,他们后半生会有补偿,衣食无忧;可是我逃了,他们就会被朝廷抓起来,或死或流放,已经见过皇上做了太多这样的事了,我不能让他们跟着我遭罪,所以说啊,我逃不得……”高修从怀里掏出来两样东西,一把匕首和一函圣旨,“一会儿你用这把匕首杀掉我吧,别用你自己的兵器了,你的兵器太有特点,如果他们肯查,就能查到你。”
“开玩笑!我怎么下得去手!”云梓辰不明白他为什么就非死不可,这活儿他不想接了,他不要管这些了,他现在就想回南昌,继续回去做他的纨绔胡闹的云家小少爷,云家……云家他怎么可能回得去!哪里也回不去了,长安也是,他摸了摸挂在马背上的小包袱,里面有他母亲的牌位和不多的银两。他下了决心出来追这个信使,就知道,以前的日子,他再也回不去了,在南昌、在长安、在大运河和长江两岸悠闲的日子,以后只能是回忆了,他所遇到的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回忆,包括眼前这个和他并辔而行的信差。
云梓辰并不知道,秦钺之所以让祖袈转告他,而非直接让祖袈去自己追那个信使,就是为了让他去杀人,云梓辰在秦钺的计划里是十分重要的一环,但这么重要的角色还是现在的他担当不来的,必须要有所磨练才行,就像最好的刀剑,只有淬了血,才能够由普通的兵器变为真正的凶器。
“你如果杀不了我,我就只能杀掉你,然后把这把刀交给泠皓,看着他去死……”高修把那把匕首拔出来,刀刃是锋利的,上面有青黑色,是淬了毒的。真是漂亮的刀,白色象牙骨的刀柄,沾了血也一定漂亮。
“你让我想一想,一定还有别的办法!”
“你现在下不了手,只是因为泠皓还没有出现,如果我们两个并排站着,你只有一支箭,你一定会射向我的。想开一些,死一个总比死两个要强。你用不着想办法了,你想过的,我也都想过了……看看前面。”
“前面?”云梓辰抬起头来,天地只余下一线黑红的残霞,他向前方远远地看过去,目光的尽头是一片营地,点着明亮的篝火,有人来回走动,还有牛羊形状的影子,离的太远,听不到声音,这样灯火辉煌的营地出现在寒夜里反而会让人觉得落寞,“前面那片营地……大概是牧民吧。”
“我说的是路边上这个。”高修停下马来,拍了拍云梓辰骑的乌孙马。前面一家茶寮里面从窗缝透出灯火,一束束仿佛刺穿了雪野中透骨的寒夜,橘红色的的光看着就让人格外温暖,高修拉开漏光的木板门走进去。
云梓辰也下了马,他听到里面有女人的声音,老板娘在询问高修是否要留下来,毕竟这么冷的晚上,不住店而是赶夜路是件无比作死的事情。
末了,高修似乎是经不住老板娘的劝,出来向云梓辰招手,让他也进去。里面无比的温暖,高修把自己的酒囊打满了烈酒,找店家借了两只茶碗,然后又要了一些卤好的牛肉,放在敞口的小盆里,还透着热气。
“从这里到贺兰山,还要多久呢?”云梓辰轻轻说道,现在的时间其实还不晚,还没见到月亮升上来,但是太阳落得很早,所以总感觉已经是深深的夜里了,守着橘红的火盆,外面漆黑的天上挂着星斗,北风呜咽着刮进窗缝来,外面无比安静,大概又开始下雪了。
“我走过几次,如果认真的走,五天能够来回,今天,我大概只走了平日三分之一的路程。”
“原来这么近……”云梓辰算了算,这样说,他们大概只有两天就会赶到那里了。
“别等咱们到了,时间拖得越久,就越会狠不下心来,多两天又能有什么用呢?我们在天亮前出去吧,然后……”高修喝干了面前的那一碗酒,老板娘又为他斟满。
“别说了!求求你,你别说了……”他明白要怎么做了。
“那就好,你想通了,我就不担心了。”
“我们好好地聊聊天,这个晚上……我好久没和别人喝酒了。”云梓辰看着高修,常年的风吹日晒使他面目黝黑,在油灯下显得很安静,好像是发着亮。他注意到那个老板娘是在看着他而不是自己,这种情况是很少有的,据他对自己长相的认知,除非是他身边坐着的是泠皓或者秦钺,否则周围女人的目光大部分会停在他的脸上。
云梓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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