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搞些幺蛾子①——新定法度(2/2)
新立总是需要严苛一些才可以震慑人心。”我对建二如此的解释到,最后在建二与我之间不间断的讨价还价后第三则的处罚措施被改为禁闭一个月,第五则处罚方式则被改为逐出我组,第九条则被整条删除建二觉得武家诸法度在这一条上已经有了更好地解释,不需要我再来一次。在最开始的几条以及最后一条上我和建二之间有了最为严重的分歧,建二觉得我没有必要将这些罪责处罚定的太重,但是我在我的坚持下建二最后默认了我的要求,其实从明治之后到二战为止日本一直没有明确的军纪尤其是在战斗时如何对待平民,对待俘虏这些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规定,其军队的纪律都是由其军队里的士官用暴力来维持的,很少有什么明文规定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这也是后世日本军队的如此凶残的原因,一支没有任何明确军纪的军队,还有什么事不能干的?所以我死死的坚持了我自己的那几条,没有松口。这样对于幕府里关注我的几个人而言在法度上我就搞出了一些日本一直没有过的幺蛾子,第一份明确说出不得杀降,杀平民的法度。状态提示: 第二十二章 搞些幺蛾子①——新定法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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