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1/2)
庞壹摸着还泛着疼的嘴巴一回家,哟嗬,今天客人特别多,王雅穿着一套白色的香奈儿套装在沙发上优雅地喝茶。保姆不敢怠慢她,一边加着热水,一边在旁边小心翼翼地候着。
“这茶有雏菊的味道。”她将英式镶嵌金边的茶杯放到桌子上,淡淡的补充,“这水太热了。”破坏口感。
“王女士,我给你换一杯。”保姆急急忙忙地想重新弄,一眼瞥见庞壹如蒙大赦,喃喃叫唤,“庞总……”
这不唤还好,庞壹至少有点心理准备,王雅坐得笔直往这边一看,庞壹直的硬着头皮一边在玄关处换鞋子一边热情招呼,“姐,嘿嘿……”
谎话说了一千遍,有时候它就会变成真话。王雅既不为难他,也不约束他,这让他偶尔会产生一种诡异的错觉,那就是王雅真是他姐。再一联想到和宋非乐的关系,庞壹就忍不住打了个摆子,面对王雅多少有点不自然。
王雅却对他的心理活动一无所知,只是微微一笑,淡定地说道,“听说你最近都没回来住,住哪里去了?”
这笑容和宋非乐极其神似,想到自己和人家儿子搞出的那档子事,庞壹稍微有点尴尬……被王雅这么一问,不知怎么的身上竟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嘿!我住其他地方呢,最近不是忙项目吗?牧马山这边比较远,回来得少一些。”庞壹靠在门框上撒谎。
王雅看了他一眼,那眼中有探寻的意味。
庞壹心里一沉,难道最近外面有什么传言?他是没脸没皮,但是他也不想害了宋非乐。正踌躇着怎么说点其他的打破这尴尬的气氛,王雅却收回眼神,露出个我相信的笑容,指着沙发旁边道,“站在哪里干什么?过来坐。”
庞壹只得硬着头皮过来,保姆问他喝什么,他要了杯普洱。
两人好久没这么安静地坐着喝茶聊天了,王雅一边喝一边说,“听说你之前专程去拍卖会买了一根手串,我估摸着你喜欢这样的东西,这次去缅甸玩,专门找行家给你选了一串黄花梨极品佛珠。”一边说,王雅一边将包装古朴精致的盒子递到了庞壹手边。
开盒幽香,意味缠绵,配上手套及专用的盘珠方式,包浆一出,更是极品。
庞壹不想拂了她的意,连忙收起来,道了声谢谢。没想到王雅却话锋一转,接着说,“你那条珠子呢?拿出来让我也欣赏一下。”
这……
庞壹没想到王雅会来这句,拒绝显得不近人情,但是东西又早送给宋非乐了,一时间只得干笑解释,“是串老南红,其实还有一粒瑕疵,不过是色泽极好罢了……但是……”
找个什么理由比较合适呢……?庞壹一时间有点踌躇。不过他的犹豫没有持续三秒,王雅微笑着看着他的眼睛又把话头接了下去。
“但是送给非乐了吗?”
庞壹被掀了个底朝天,当面被这样揭穿,脸上简直挂不住,总觉得王雅虽然脸上在笑,但是眼里却没有笑意。他刚刚只是怀疑,现在他是确定王雅可能在外面听到了什么,今天不是过来下马威就是来确定什么的。
“姐……”庞壹装模作样地抬脸想继续说点什么,却发现王雅愣愣地盯着他……
“你长得很像我认识的一个人,不只是神态,连个性都是。”
“我?”庞壹疑惑。
王雅却不打算继续给庞壹解释,只当庞壹刚刚是听错了,“你知道我儿子讨厌什么吗?”
“呃……”庞壹莫名其妙,“讨厌什么?红色?酸的?好像番茄什么的他都讨厌。”
“可是他不是也去参加拍卖会了吗?”王雅反问。
庞壹愣住了。什么意思?
“我的儿子我最了解,他去是因为刘行之喜欢南红。”
庞壹抖了抖嘴唇,“你干嘛给我说这些……”想说宋非乐的真爱是刘行之?
王雅看着他有点泛白的脸色,缓缓说,“倒也不是完全你想的那样,小时候家族聚会,非乐爬到树上面,刘行之在下面叫他,后来不慎跌下来,是刘行之救了他。不过刘行之的眼睛受了伤,有一支后来手术才勉强保住视力。”
庞壹不知道改如何接话,只能静静听王雅说。
“那之后刘行之不能考军校,非乐也放弃了军校,甚至跳级毕业,一直读到现在,大学那几门课,他高中就开始修了。”
庞壹沉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简直想鼓掌了,多好的故事。
“从小到大,他交往过的女朋友可以组成一个足球队,却没有一个人进驻到他的心里……”说到这里王雅顿了一下,侧过头,那双与宋非乐相似的眼睛里有着暗含的怜悯,“你这么骄傲,最后受伤的只是你自己。”
“所以,离他远点怎么样?”王雅将杯子放到桌子上,坐姿端正地盯着庞壹提问。
庞壹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把这段故事消化完,他深深吸了口气,甩开刚刚那一瞬间快要爆裂而出的沸腾情绪,“王女士。”他没有再喊王雅姐。
“宋非乐和刘行之以前怎么样我也没兴趣,如果宋非乐从小到大的女朋友可以组一个足球队,那我从小到大交往的女朋友完全可以组一个俱乐部或者啦啦队。你真这么好,就把扣着我的户口薄,真实的身份证,出生证明,还有那份天价协议书还给我。”
庞壹将杯子里的茶一口气喝干,指着王雅,“还我一个自由如何?我会天天烧香谢谢你的!”
话题一提到这里,气氛就明显不对,王雅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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