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小说问题(1/2)
ps:六百章了,祝贺一下!另外再感叹一下,上架前,收藏才八千多,但到现在,收藏快要过万了,真心不容易啊……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尤其是订阅了本书的书友,没有你们的订阅,我走不到今天,真心感谢……
“星爷以1元钱把小说版权卖给各大原创站!
歪歪娱乐11月1日报道: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者发表的小说,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的小说类型。[]网络小说风格自由,题材不限,发表阅读方式都较为简单。在华夏内地,网络小说的发展尤其迅速,今年兴起的网络小说与影视局结合的模式,使网络小说更具生命力。的产生来自于作者的丰富想象,与一般的小说相比,网络小说更近口语并充斥网络流行语,另外除了文字内容,利用符号图案排版等进行变化也是其特色……
在众多的网络小说题材中,同人题材是一个非常窄,也是一个非常冷门的题材,因为这涉及到原著小说的版权问题。同人小说,也即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一般是以网络小说为载体。近年来,伴随体育人物、娱乐人物、政治人物等社会人物的高密集度曝光,同人小说当中的真人同人小说也逐渐兴起。但一般的同人文化并不接受真人同人小说。
在倭国,小说原作者拥有与第二次作品创作者(即同人小说的作者“相同的权利,但在华夏。著作权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同人小说的版权归属问题。基于此,华夏的同人小说一般是视作版权侵犯!
赵星驰出道以来,一共写过《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倚天屠龙记》、《笑傲江湖》、《天龙八部》、《陆小凤传奇》、《聊斋志异》、《新白娘子传奇》、《西游记》等9部长篇通俗小说,每一部都是大红之作,红遍整个华夏,粉丝数以亿计。在网络上,有关这9部小说的同人小说自然是数不胜数。而且不乏大红之作,许多网络作家借此月收入破万……
昨日。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当四大原创站歪歪、启点、数字站、华夏原创的负责人上门拜访赵星驰先生,寻求解决版权侵权的问题时,赵星驰先生却非常大度的以1元钱的价格把小说的同人版权授予了他们。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赵星驰先生其实是鼓励其所著小说的同人创作……
不少网友获知此事后,纷纷盛赞星爷高风亮节……”——《歪歪娱乐》
11月初,一篇歪歪娱乐发出来的新闻让整个华夏都很是热闹了一阵,几乎所有媒体的头版头条都跟着报道了此事,盛赞星爷高风亮节。
而在网络上,自然更加的热闹。
“星爷高端大气上档次,顶!”
“力顶!”
“这才叫高风亮节,星爷好样的!”
“向星爷学习!”
“赶明儿我也的同人!”
“星爷真的很大方啊。居然1块钱就把版权给卖了,他的每本小说的版权价值至少在一亿往上,上不封顶!”
“楼上的扯淡。是同人版权,不是全版权,全华夏有谁买得起星爷小说的全版权?就算买得起,那也有价无市,星爷根本不会卖!”
铺天盖地的赞美声之外,也有人酸溜溜的说:“姓赵的赚的钱几辈子都花不完。他当然有大方的本钱。”
不过,这些话都很快被喷死了。按照挺赵星驰的网友的说法:“给我滚蛋!星爷都这样了,你还想咋样?星爷有权利卖不卖版权,有权利大方,那是他的自由,关你屁事?星爷就是不把版权公开,你又能怎么样?别人的东西你凭什么用?免费让你用了你还唧唧歪歪,有本事你也去写小说然后把版权公开啊,又没人拦着你,别得寸进尺!”
一时之间,赵星驰又被吹到了风口浪尖,从此之后又多了一个“高风亮节”的赞誉。
当然,社会上有关赵星驰小说的同人作品也突然多了起来。网络上大量出现不说,现实当中还出现了不少同人作品的出版书。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大街小巷的租书店里开始出现了许许多多写着“赵星驰著”的小说。很多人觉得纳闷,星爷什么时候出了这么多书了?翻开来一看才知道,我擦,居然全都是网络小说以及那些不健康不道德的低俗小说!
众人如梦初醒,原来是没有节操的盗版商随便写的垃圾文,然后冠上“赵星驰著”四个字出版,以此来鱼目混珠,欺骗消费者上当。
对于这种现象,读者是哭笑不得,但也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是谁这么干的,而且就算知道了是谁这么干的,他们也做不出什么举措了,无非就是打电话报警,让法律来惩罚对方。但是,何必呢?又不关我的事,又不是在盗版我的名号,还白白得罪对方,多不值啊,所以还是算了吧。
不过,放弃了对盗版商的行动,不代表读者们全都闭口不说话,当没看见这事。
放在过去,读者们肯定是揠旗息鼓,但现在有智能手机,有移动互联网,有围脖威信,只是摇一摇、点一点的功夫,身边的事情就可以上传到移动互联网上,让全国的网民都能够在第一时间看见,不费力,但效果奇大,自然就让那些不甘心被骗的读者起了心思,将这些盗版书的照片拍了下来,然后全部发到网络上。更有甚者,甚至开始赵星驰的围脖,把照片分享给赵星驰本尊!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