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荣耀(1/1)
在房东姐弟眼里,我恐怕是天下最好的租客,没有之一。房租别人押一个月交一个月,我嫌麻烦,一交一年,水电费则是一季度一算。员工宿舍那边同样如此。
把搭建凉棚的事向房东说了,她的态度是无所谓。我知道,她的无所谓是表面的,她心里快活得要死。
从长远看,她得了一笔上万的固定资产投资――以我的作风,就算搬走,也不会把凉棚拆下带走;即便想拆下带走,下一个住处未必适合搭建这玩意,只能留下。如此,这笔投资将固化在她的房子上。
以近期论,她可以马上增加晒台下面5楼那家住户的租金。因为房顶太晒,5楼那套房的租金比别的楼层便宜1百,凉棚一旦搭建,便宜1百的理由就不复存在了,下个月,她就可以堂而皇之多收1百了。
眼镜尽管喜欢以文化人自居,干活却没文化人眼高手低的毛病,两天之内凑齐了材料,又花一天时间铺好地板搭好棚子。第三天晚上,我回到住处,看到眼前的景象,简直有飘飘欲仙的感觉:整个晒台变成大大的客厅,脚下是刷着清漆泛着芳香的实木地板,顶上是绿色透明的盖板。要不是眼镜站在旁边,我真想把自己放倒,痛痛快快打几个滚,再四仰八叉躺在那里,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
眼镜说:“老刘,效果不错吧?”
我说:“不错,不错。”把尾款7千5给了他。这项工程连工带料一共花了1万5,略显奢侈。
眼镜说:“当老板,就得会享受。”
我说:“你老兄今晚又有节目了?”
眼镜抖抖手中的票子:“钱是王八蛋,花了再去赚!”
我说:“当心你那不守古训的太太。”
眼镜说:“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byebye!”
我说:“去逑吧,搁我面前拽词——好走不送!”
眼镜颠颠地去了。这单活他赚得不少。
马丁星期六上午大约9点到达罗湖车站――和我去年从家里过来坐的是同一车次。我打算用程旭东的宝马接她。这样李少林会非常有面子。
我愈发认识到李少林的重要性。技术上不提:什么烧焊成功,什么给车间员工上课。。单说上次蒯新民和贾斌打架,如果不是他让庄心如叫刘经理出面制止,最后恐怕会酿成群殴;如果不是他在旁边建言,我下不了让蒯新民走人的决心。
更重要的是,在我的长远计划中,李少林也许是个有用的人。这个长远计划涉及到“分科”,很多模具厂都想分科,但都没有成功,包括阿黄徐姐治下的老厂。
当初收下李少林,是出于无奈,并没指望他堪大用,按王小玉的说法,能做个“自己人”――什么话都对我说,什么事都对我讲,就像我的眼睛和耳朵――就阿弥陀佛了。奈何他寡言少语,连“自己人”都做不成。就在我几乎把他忘掉的时候,李少林一跃而起,完美诠释了“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他堪大用,他在我面前发光,那么,我就让他女人看到他堪大用,看到他在我面前发光。再低调的男人,都不能拒绝在自己女人面前被人高看,被人抬举。宝马就像一束聚光灯,把荣耀打在李少林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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