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知元(1/1)
唐朝虔州司士刘知元掌管判司仓。
有一次聚会饮酒时,司马杨舜臣对他说:“买肉一定要买带崽的,这种肉肥脆好吃,其余的瘦肉不好吃。”
知元以后就挑选怀孕的牛犊和猪羊驴等杀来吃。
它们被杀死后,怀的胎还动,很长时间才能死。
不久,舜臣的一个家奴无病而死,但心口还是热的,七天以后又活了。
那家奴说:“在阴间见到一个水牛,白色额头,有个小牛犊跟随它,见到阎王后告状说:‘我怀胎五个月,那刘知元无缘无故杀了我们母子。’不一会儿,又见猪、羊、驴等都领子来告状,诉说冤枉。只见刘知元招供,说是杨司马要我这样做的。”
过了三天刘知元死了,又过了五天,杨舜臣也死了。
【原文】唐虔州司士刘知元摄判司仓。大酺时,司马杨舜臣谓之曰:“买肉必须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拣取怀孕牛犊及猪羊驴等杀之,其胎仍动,良久乃绝。无何,舜臣一奴,无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苏,云:“见一水犊白额,并子随之,见王诉云:‘怀胎五个月,枉杀母子。’须臾,又见猪羊驴等,皆领子来诉。见刘司士答款,引杨司马处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佥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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