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1/2)
赵彩凤领了络子回家,杨氏见了也很是稀奇,只央着赵彩凤教她。
杨氏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在城里又没有农活,她除了承包这里的一日三餐意外,每天天没亮就会把前一天拿回来的衣服洗干净,然后自己抱着干净的衣服送去广济路的富户家里头。起先是余奶奶带着她一起去的,去过两三次之后,她自己也便认识路了。对于杨氏来说,在这边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干农活,洗衣服这样的小事,压根就不能称作体力劳动。
如今杨氏见了打络子也能赚钱,也想着要来打络子,好容易学会了,可才打了三两下,杨氏便撒手不干了。
原来那打络子用的都是丝线,杨氏的手做惯了农活,早已经布满了老茧,每打一下络子,老茧就都会勾住丝线,这样下来络子还没打完呢,丝线早已经被她手上的老茧钩的七零八落的。
赵彩凤瞧了一杨氏的手掌,这双手如今显然是不美的,但是从她的形状还能看出她以前秀美的外形来,只是如今经过时间的积淀,和辛勤的劳作,早已不复往日的柔滑。赵彩凤见杨氏有些落寞的走到一旁,只笑着道:“娘,听说宝善堂里头有一种护手的软膏,涂起来特别舒服,冬天还能预防冻疮,改日我去买一些过来,您用了看看!”
杨氏只忙笑着道:“我这双树皮手,哪里还需要哪些,还是你自己用吧。”杨氏说着,只又想起了什么来,从房里拿了一个白瓷盒子出来,开口道:“这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是早上萧公子来的时候丢在外头桌上的,我瞧着也不像是吃的,怕放在外头丢了,就收了进来,你看看?”
赵彩凤只接过了杨氏手里的行子,揭开盖子闻了闻,见上面带着些药香,又带着一些花香,倒是及好闻的味道,应该是一种美容用品。
这时候宋明轩正好出来放松一下筋骨,听见了便道:“这是宫里头娘娘们用来祛疤的东西,我……我……”宋明轩越声音便越发小了,只开口道:“是我向萧公子要过来,让彩凤祛手背上的疤用的。”
其实赵彩凤这会儿手背上的疤痕已经不太明显了,只是旧皮脱落之后,有一层淡淡的新皮,赵彩凤知道这种新皮的生长需要一定的过程,按照她这样的年纪,只要不吃颜色过深的食物,造成色素沉积,那么这块疤痕在未来的一两年内,也会自动消失的。
但是赵彩凤听宋明轩这么说心里究竟还是高兴的,只收了下来道:“那我就留着了。”这种御用的东西,在古代算是可遇不可求的,赵彩凤可不想就这样浪费了,万一以后要是再有些什么不当心,没准这还能派上用处呢!
宋明轩见赵彩凤高高兴兴的收了起来,心下也特别高兴,去外头院子里绕了两圈,又进来读书了。
入了夜时间过的特别快,杨氏忙碌了一天,早早的就带着赵彩蝶先睡了。
宋明轩这个时候才想起下午的那条裤子,从房间的角落里找了出来,正要偷偷出去去洗,瞧见赵彩凤也拿着早上的那条裙子,从房间里闪出来。两人四目相对,顿时都面红耳赤了起来。
赵彩凤见宋明轩傻站着,只走上前,一把抢了他手里的裤子,往门外井口边上去。宋明轩便跟在了赵彩凤的身后,替她打了一桶井水。赵彩凤把裤子泡在水中,那水里只透着淡淡的腥膻的气息,让两个人忍不住又红了脸颊。
赵彩凤正要弯腰去洗,宋明轩只拉着她在一旁坐下,自己搬着一个小板凳,弯腰在那边搓起了裤子。
宋明轩洗着发白的裤子,水盆里倒影着天上的月光,他便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有些朦胧了起来。
“彩凤……”他低着头,声音柔柔的唤着赵彩凤。
赵彩凤只抬起头应了一声,见宋明轩低着头,脸上的轮廓忽明忽暗的,忽然也觉得他不真切了起来,“怎么了?”赵彩凤的声音也意外的柔和,只小声问道。
“没什么,只是觉得……今夜的月色真好……”
赵彩凤听了这话,抬起头看了一眼天上的月光,上弦月,虽说没有满月那样让人觉得圆满,却也让人觉得很温馨,照的地上一片银光。
“嗯,月光是不错。”赵彩凤轻轻的跟着说了一句,又问宋明轩:“宋大哥,如果你考上了举人,你预备要做些什么呢?”
宋明轩只眯着眼睛想了一下,这个问题他当真还没有细细思考过,他只思考过如果没考上举人,那么就回到赵家村去当教书先生,至于如果考上了要干什么,他似乎真的还没有细想过……
宋明轩只蹙起了眉头,手里的动作也变缓了速度,想了片刻只觉得脸颊上有些发热,撞着胆量开口道:“第一件事情,自然是……自然是早些把你娶进门。”
赵彩凤一听这话,也没脾气了,只嗔了他一眼,又道:“除去这件事情呢?有没有别的想法?”
宋明轩抬起头想了半天,只开口道:“我如今也大了,既然中了举人,也不好意思再让我娘供着了,明年春闱若是不中,那就先看看有什么地方有缺的,先过去做几年小吏,等手上银子够了,再继续考进士看看。”
其实,从宋明轩吞吞吐吐的表情中,赵彩凤不难看出,其实宋明轩心里有着极度的想一直向上考的渴望,但是若是明年春闱不中,就意味着还要在等三年,这三年对于宋明轩来说,可是不好过啊!
眼见着宋大娘的年纪也一年年的大了上去,宋家没有经济支柱,早晚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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