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第16章 慧眼识珠(2/2)
再次犯上一次的错误,错过了有价值的作品。不过结果却失望了。首先必须承认的是,兰斯眼光确实独到,他先是在南加州大学就读了英语语言文学和哲学专业,其后在剑桥大学学习了西班牙语和法语专业,之后还进入英国皇家戏剧艺术学院学习,对于语言和文学艺术的敏锐度高人一筹。
都有一个共同点,文学性和社会性都值得细细琢磨,其中一本小说叫做“混乱人世”,讲述了处于剧烈的社会变动时期的********青年一代的生活,不仅讲述了主人公短暂而轰动的一生,而且详实地描写了********的当地生活。颇有一些简-奥斯汀(jane-auen)的风范,但却具有鲜明的非洲风格。
可是这三本小说还有一个共同点,改编难度太大,拍摄难度更大——目前整个东非的政权问题依旧动荡不安。至少在兰斯记忆之中,一直到2015年也没有人能够成功地搬上大屏幕。
紧接着又阅读了第四本,但还是失望收场。也许是此前期望太高,所以现在失望就比较明显。兰斯觉得脑袋开始有些肿胀,又给自己倒了一杯咖啡,点燃一支香烟,准备继续阅读第五本小说,可是想了想,又放了回去,翻找了一下,把那份合同拿了出来。
这份合同是西洋镜影业拟定的,法律条文对于兰斯来说依旧是天书,不过可以看得出来,主要内容就是说,改编权以十五万美元的价格转让给西洋镜影业。十五万美元,粗略看来,这着实是一个低廉的价格。
可是,如果考虑到兰斯和西洋镜影业的处境——在2002年的好莱坞改编非洲和南,确实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更何况,兰斯单枪匹马,而西洋镜影业则是二线制片公司,这些改编权在西洋镜影业手上才更加能够体现价值。那么,十五万美元就是一个慷慨的交易了。
做一个横向对比,当初兰斯以二十五万美元的价格,成功拿下了“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电影改编版权;而后瑞恩和塔克则将改编权以七十五万美元的价格卖给了华纳兄弟;随后华纳兄弟又以三十万美元的价格,从j-k-罗琳(j-k-ro)手中将系列作品的商业化权、专利使用权打包购买了下来。
如此说来,这份合同的交易金额确实可以算是大方了。可以看得出来,瑞恩为了让兰斯心甘情愿地出手,确实花费了大力气。
兰斯已经开始认真思考,他是不是应该签了这份合同——至少,这样他就可以有十五万美元的活动资金——反正这六本小说在短时间内都不具备改编的价值,还不如用来套现。不过,对于拍摄电影来说,十五万美元根本就是杯水车薪,更何况这笔收入他还必须纳税。
跳过了那些繁琐的法律条文,的详细条款,一一阅读了下去,然后兰斯的视线猛然就停了下来,一个名字映入眼帘,“神之城”,这让兰斯整个人猛然就坐直了身体,全身的细胞都被调动了起来。
兰斯认真确认了一下“神之城”的相关条款,里面却没有找到自己需要确认的内容,于是把合同丢到一遍,在旁边翻找了一番,在最下方找到了这本小说。兰斯连忙翻开来细细查阅。
“神之城”,作者保罗-林斯(paulo-li),巴西小说!
刹那间,全世界的灯火都点亮起来,脑海里的一阵狂喜汹涌而来,这就是他一直在苦苦寻找的,这就是他此时此刻最需要的,这就是他内心所渴望出现的!他发现了一座宝藏!“神之城”,这本小说后来名扬全球,改编成为一部赫赫有名的电影——“上帝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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