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山野生活(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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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小镇,江旭阳和云香上了鹏山,去找三厢老屋。从山脚走了一个小时路程,上到山腰,发现一个稀疏的村落,进去后终于找到了房子。
看那老屋砖瓦斑驳,梁木陈旧,看上去已经是上了年纪的房子了。房子的墙角生出青苔,厚厚的一层。不仅如此,连窗台上都爬满了青苔,还长出了几株野草野花。推开门进去,房梁结着密密麻麻的蜘蛛网,几只大蜘蛛在网上爬来爬去,一阵阵山风刮进来,凉飕飕的,大门被吹得咯吱咯吱响,真让人怀疑进了鬼屋。
但是这规模,倘若按照幸福村的标准换算,就是两房一厅一厨一卫,外加宽大阳台,白住不花钱,天上即便能掉下馅饼,也不可能掉下房子,这样的美事哪里去找,想想心里就踏实。
云香却不踏实,不敢一个人进去,森森阴气吓住了她。江旭阳打扫干净房子,抹去蜘蛛网,擦去尘垢,又买来白纸糊墙,这样一番装修后,屋里亮堂多了。
两人收拾好各自的行李,铺上被子、毯子,同居一室,分房而居。下午他从山脚买来大米和蔬菜,把厨房锅台洗刷干净,又从屋旁山林里拾来两根枯木,劈材烧火。已经很久没用灶台煮饭,一顿晚饭做好,他的脸上已是乌漆漆,手一抹脸就花了,如黑夜里绽放的礼花。
付出就有回报,晚上他们不仅吃到热气腾腾的饭菜,作为奖励,他还收获美女香吻一枚。吃完饭,两人在老屋后散步,屋子后面是栅栏,围着一片空地。看着这片空地,云香仿佛看见了菜市场。
第二天,他们一起去小镇上买蔬菜种子和幼苗,买了秋番茄、胡萝卜、大白菜、豆角、油菜和大蒜。
下午他们开垦空地,种上种子和幼苗,培上土后你挑水来我浇园,干完活江旭阳心里甭提多高兴,看那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
然而,高兴劲到第二天就泄下去了。早上他们早早起来,要给菜圃浇水,没料到树上的鸟儿比他们起得更早,早起的鸟儿不去吃害虫,却偷吃他们辛辛苦苦种下的种子。江旭阳看清那成双成对的鸟是麻雀。它们精明地用尖嘴在田地里啄来啄去,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快乐得像过节一样。
这些兔崽子毁了他们的美好计划,为了保卫劳动果实不再被祸害,两人只得轮番照看这一亩三分地,啥事也干不成。
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云香提议扎稻草人,江旭阳觉得她太低估它们,现在的麻雀不比从前,它们竟然能从土里刨出食来,这已不仅仅是麻雀,还具有了鸡的智慧。在经过历史上的无数次人雀大战后,他相信,幸存下来的麻雀都是精英,这样的小伎俩已唬不住它们。
思前想后,他把希望寄托在身边的狗——吉娃娃丫头身上。狗能看家,也一定能看住菜园。一旦有麻雀落下来,它就应该跑过去,把它们轰走。
难度自然很大,麻雀不是肉骨头和飞碟,落下来狗就会追过去,大凡这样的追击都能叼着成果回来,大摇大摆向主人邀功。
然而麻雀落地,想扑过去叼回来的几率太小,连人都捉不住它们,更何况一只狗。长此以往狗叼不到东西,伤了自尊,该有多难受?
这是云香的顾忌,女人天性里生出的独特的细腻和奇特的敏感,是江旭阳想不到的。
为了训练丫头,江旭阳煞费苦心。他买回一只乒乓球,劈开塞进泥土增加重量,重新黏好,在纸上画出一只麻雀样子,糊在球上,缚上细绳。又买了两根骨头,为了节约成本,他把骨头剁碎,捣鼓得跟骰子一样大小。
他把球扔出去,唆使丫头跑过去,等它兴冲冲跑过去,他突然往回一提,那球蓦地又回到自己手中。丫头吓了一跳,“汪汪”大叫两声。江旭阳把它唤回来,扔给它一颗碎骨块。看它吃完了,又扔球,又扯球,又唤它,又是一颗碎骨块。
如此反复十几次,吉娃娃丫头似乎有了头绪,只要跑过去,“汪汪”叫两声,回来就有奖励。
这样训练上百次后,吉娃娃丫头终于开始扑麻雀了。这是个可喜的质变。这一步跨出去后,江旭阳要抽身出来,不能再充当骨头派送者的角色,他把碎骨块放在指定的区域,方方正正排列整齐,然后离开,在暗中悄悄观察。
起初它不老实,扑完一次麻雀后,回来就狼吞虎咽,一口吞下十几个碎骨块,江旭阳大怒,跑出来狠狠给它脑袋十几个栗子。被打怕了,慢慢地它终于有了收敛,但还会在吃完一块后,又偷吃一块,这都尽在他眼中,自然少不了惩罚。
这样反复的奖励、惩罚之后,丫头被训练成一只听话的狗,江旭阳放了心。然而,每天都需要肉骨头,偶尔吃一吃也就罢了,天天吃,这是一笔不小的花销。
丫头有了质变后,江旭阳考虑削减成本,虽然肉骨头剁成骰子大小才赏它,但毕竟不是蔬菜价钱。有一次,为了偷工减料,他偷偷把碎骨块换成红薯块,它扑了第一次麻雀,吃了第一块后,竟干脆坐下了,任凭麻雀漫天翻飞,它理都不理。要不是江旭阳发现得早,菜园早成了它们的游乐场。
为此,他不得不及时去小镇上买肉骨头,还要买他和云香的一日三餐,她爱吃鱼,他就给她买鱼,一手提骨头一手提鱼,云香和吉娃娃都站在门口等着他回来,每每这时他都要打趣她们。“一只偷吃骨头的狗,”他笑:“还有一只爱吃鱼的猫咪。”于是她就配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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