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1.20.1(5/6)
程咏絮女儿身暴-露之后,引来不少风言风语,她丝毫不曾放在心上,在沈云初的支持下继续以州丞身份留在州府。当时大晋上下风雨飘摇,朝廷里谁会管她是男儿还是女儿?她终归还是以女儿之身将通州守到了最后一刻。
原来是她啊。
颜舜华恍然了悟。
难怪她刚才觉得有些古怪。虽然程咏絮早已习惯男儿打扮,但到底还是个小女孩,举手投足会流露一点女儿态。
颜舜华挺喜欢程咏絮。她笑眯眯地喊:“永旭哥哥!”
程咏絮心头一跳。明明颜舜华喊得甜甜的,她却觉得这小娃娃好像看透了什么。
程咏絮压下复杂的心绪,伸手摸了摸颜舜华的脑袋,领颜舜华和沈云初去找房间。
珠圆、玉润手脚麻利,很快将颜舜华的行李整理好了。
眼看这边已经没什么需要忙的了,颜舜华把沈云初往外推:“云初哥哥,你也该去收拾你的住处了,你得住书院里呢。”
沈云初无奈地说:“好。”
沈云初一走,颜舜华就拉着程咏絮说话。
程咏絮还是个半大少女,心里那点别扭很快被颜舜华的热情化解。她心中本就有不同于寻常女子的志向,对沈云初的感情不过是情窦初开时朦朦胧胧的好感。如今知道沈云初已有婚配,索性斩断了念想,安心招待起颜舜华来。
程咏絮自幼得程应星教导,颜舜华的许多疑惑她都能轻松答出。越是相处,颜舜华眼神越发明亮,看向程咏絮的目光满是崇拜。
程咏絮忍不住揉了揉颜舜华脑袋。
这小女娃儿真是又聪明又可爱,怪不得沈云初把她当宝贝一样宠着。
颜舜华就这样在程应星家住了下来。
书院的生员都穿着白衣白袍,珠圆给颜舜华也改了套小孩子穿的。颜舜华每天高高兴兴地穿上,扎着两个包包头去书院那边旁听。每日程应星起身去书院巡查,身后都缀着个小尾巴。她亦步亦趋地追着程应星跑,小胳膊小腿的,却脸不红气也不喘,脚步迈得比程应星还稳健。
没过多久,整个书院都知晓有这么个小生员。
颜舜华才七岁,还不到讲男女大防的时候。起初还有几个古板的夫子不愿意让她来旁听,后来察觉这孩子不是来玩儿的,而是真真切切地在听自己讲学,也就慢慢接受了这个特别的“学生”。
“老实说,瞧见她端端正正坐在那里听讲,讲起课来好像特别有劲。”这是有些夫子说的原话。
长得可爱本就讨喜,更何况颜舜华聪明伶俐,有时别人答不出的问题她能不假思索地回话。
更别提背诵和练字了。
有了这么个“小同窗”,不少生员都比从前更勤快了。
没办法,一个七岁小娃娃都学得那么好,你都十几岁的人了,却连个问题都答不上来,像话吗?
一时之间,书院之中连放课后都是埋头苦读或者认真讨论的生员,整个鹿鸣书院仿佛被注满了勃勃生机。
颜舜华住在程应星家,对这一切一无所知,只当这是鹿鸣书院风气好。
程咏絮和沈云初却是住在书院里的,他们能清晰地感受到书院新一年的变化。
瞧见那罪魁祸首还每天兴致勃勃地旁听和抢答,程咏絮和沈云初都有点哭笑不得。
而程应星每天捋着胡子从窗边走过,逐一巡查。见每个生员都精神抖擞地听夫子讲学,他满意不已。
这小娃娃果然是自己的福星啊!不仅让他没了被老友举荐的烦恼,还让书院的生员们都知耻而后勇,拼命地学、拼命地赶。
当然,也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想的。
书院之中有一批人是家里捐了学田进来的,也有几分小聪明,学业不至于跟不上,但从小锦衣玉食惯了,不太习惯书院清寒的生活。书院不允许带仆从,他们便重金诱一些家境贫寒的生员伺候他们衣食起居,继续过衣来张手、饭来张口的生活。
颜舜华入了书院之后,愿意帮他们做事的人少了很多。
这批人之中有个挑头的,叫潘成金,他是昌州人,年级也才十三。潘家十分富裕,算是昌州首富,他喜欢给头发擦油,擦得乌黑闪亮,衬得耳朵边上的黑痣也像在泛着光。
潘成金一直看沈云初不顺眼,觉得沈云初假惺惺的。可他又对程咏絮很有好感,觉得程咏絮正是夫子所说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
颜舜华进了书院,要么是和沈云初在一块,要么则是和程咏絮在一块。
起初潘成金见她是个小女孩,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后来发现有了这么个家伙,自己很多事都得自己亲自动手了,永旭贤弟也不理自己了,顿时有点不满。
潘成金命人去挖来一盒蚯蚓,说要钓鱼。等那生员一走,他就悄然把蚯蚓扔到颜舜华常坐的桌底下,准备好好吓一吓颜舜华!
颜和程咏絮一起走进屋,走到座位旁脚步一顿,乐了。地上那些蔫了吧唧的蚯蚓横七竖八地蜷在那儿,瞧着可怜得很。
别的小女孩怕这个,她可不怕。
颜舜华瞄向旁边的程咏絮。
程咏絮自然也是不怕的,但她生气了。
她一看就知道这是谁的手笔。
能进上舍却又顽劣不堪的家伙,除了潘成金就没别人了!
程咏絮绷着小脸,转向潘成金,说道:“你立刻把这些蚯蚓清走!”
潘成金笑嘻嘻:“春天到了,蚯蚓就爱到处跑,你为什么叫我清?永旭贤弟,你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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