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8章 血祖精血(1/2)
碧多尔斯庄园位于柏林北部的郊区,那里的人过着自由而烂漫的日子,没人来管他们,他们也很少出去。
除了一些必要的生活物资购买外,庄园里的人几乎不与外人交流,过着与世隔绝的日子。
这一天,天灰蒙蒙的,下着淅沥小雨,整座庄园静谧得如同荒野般,让人心头发悸。
吱呀一声,陈旧的老木门被推开,一只惨白而又瘦弱的大手伸出来,感受了一下雨的温度,立即又把手缩了回去,嘴里还不断嘟囔着。
这时,一辆加长版劳斯莱斯驶进了庄园,一道魁梧的身影下车,立即有人撑开黑色雨伞,将他接进了庄园。
在庄园的中央大厅里,一张长达二十几米的椭圆形长桌周围坐满了人。
这些人衣着各异,但都有同一个特点,那就是他们都长得瘦骨嶙峋,不知道饿了多少年。
长桌的一端,是一个白发苍苍,暮气沉沉的老人,双眼彻底凹陷进去,眯着一双眼看向对面。
在老人长桌的对面,站着一个年轻而又魁梧的男人。一张干净的国字脸,头发被整理得一丝不苟。
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一双眼睛。那是一双碧绿色的眼眸,深情而又迷人。
“哦,乔伊斯,我亲爱的孩子,你,多大了?”
年轻人露出一抹微笑,微微欠身道:“尊敬的凯特阁下,我的名字叫劳伦斯·莱斯利,乔伊斯是我的叔叔,今年我三十二了。”
“哦,劳伦斯,好吧,我老糊涂了。”老凯特无奈地摇头看向旁边的人,“我活了太久了,我的记忆有些不好。”
在场所有人都露出理解的微笑,没有任何人出声打扰老人的自责。
老凯特耸耸肩,颤抖着手拿起桌子上的一块奶面包,撕下一块扔进嘴里,吐词不清问道:“乔伊斯,告诉我,你多大了?”
“尊敬的凯特阁下,我三十二了。”
“好吧,三十二,我记得我三十二岁的时候,刚刚遇到赫蒂,也就是你的祖奶奶,她那时候可正是风华绝代的时候,很多长得比我帅的男人都跟我争她,可她最后还是选择了强壮的我。”
老凯特看向在场所有人,教训道:“强壮的男人,才能跟心爱的女人生下一个健康的孩子。”
在场所有人依旧微笑点头,不过旋即就有人小声提醒道:“凯特爷爷,我们是不是该说正事了?”
“正事?”老凯特一愣,点点头,“对,我们还有正事,我想想……”
老凯特低头开始沉思正事,可是过了半晌,他竟然睡着了,还打起了小声的呼噜。
所有人都有些无奈,坐在老凯特下首的银发老人当即朝着壁炉的一对金发丽人道:“送爷爷回房休息。”
金发丽人推着轮椅将老凯特送走后,银发老人艾伯特这才面带严肃看向劳伦斯,血族最杰出的传人之一。
“劳伦斯,杀死你父亲罗伯特的凶手找到了。”
年轻人劳伦斯一双碧眼咻地变成了猩红色,一股杀意蓦地涌现出来,同时,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
大厅内所有的老人感受到这股气势,当即浑身都是一颤,但心中却是非常满意。
艾伯特也有些惊喜,问道:“劳伦斯,你的血脉,又提纯了?”
劳伦斯点头,道:“是的,长老会给我的药剂确实神奇,现在我的血脉,应该到达了伯爵级。”
艾伯特脸上满是欣慰,血族的一切实力,都来自于血脉的纯度。纯度最高的自然是血祖,其下是血亲王、亲王、公爵、侯爵、伯爵、子爵以及男爵。
现在地球处于末法时代,族里的老家伙都选择了沉眠不出,这也导致了血族的影响力远不如以前。
伯爵的实力,已经可以主挡一方,成为家族主干了。而劳伦斯现在才三十二岁,相对于血族漫长的生命来说,甚至连青春期都还没过。
“好,很好!”艾伯特笑着不住点头,朝着长老会的其他人提议道:“我建议破格将劳伦斯纳入长老会,享受家族长老的待遇。”
“附议!”
“附议!”
最后,在场所有人都同意了下来。
这时,劳伦斯可没忘记之前艾伯特的话,问道:“艾伯特爷爷,您之前说找到了杀死我父亲的凶手?”
艾伯特闻言,当即点头道:“这事长老会一直在关注,最近终于发现了真凶。”
“在哪?叫什么名字?什么实力?”
“华国,沈默,化境初期,也就是我们血族侯爵的实力。”
“华国?”劳伦斯周期眉头,“怎么会是华国人?”
艾伯特淡淡道:“这事具体怎么回事我们也不清楚,不过,在前段日子的全球大比中,我们的人发现了他手上有你父亲的戒指。”
劳伦斯沉默不语,身上有他父亲的戒指就是杀人凶手?难道就不能是凶手转手卖个那个什么沈默的?
“他身上是不是还有其他的故事?”
艾伯特不可否认点头道:“当然,他是这次大比中最出色的的年轻人,我相信现在很多国家的人都已经盯上了他。
劳伦斯,你的动作要快。你父亲的那枚戒指,有我族血亲王的传承,听说那个宝藏里,有血祖的一滴精血,到时候……”
劳伦斯猛地抬头,双眼里迸发出强烈的光芒,低声呢喃道:“血祖精血?”
血祖是以血脉纯度论实力与辈分的,他的血脉提纯到伯爵后,长老会立即将他纳入长老会,这就是现实。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